各位,我想問問休產假會影響年終獎嗎?
我於06年6月1日--9月初休產假,晚育105天。昨天發年終獎的時候,公司本來宣佈説先預支40%,按照我公司的`
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而我們業務
部門60%的績效工資(一個月績效1200元)要到年終才發,公司下午發的時候,我才拿了1000元,按照計算公式我應該拿的是1200*60%*40%*12個月=3456元,而我只拿到1000元,細問領導層,答覆是我休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
那麼請問各位誰知道具體
法律條文怎麼説的??公司這樣做是不是剋扣員工年終獎??是否合理?我應該怎麼辦??如果不合理,我不能讓自己的合法
權益受傷害,我應該如何處理??
盼各位法律高手或者有過此經驗的朋友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