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換部門去給老外做祕書,老闆是法國人,能力很強。
我做了3個月。有時還是覺得跟不上他的節奏。自己一直在想辦法改進,比如提高工作效率,安排會議的速度,整理工作清單等等。
因為老闆暑假要回國,我又去別的`部門面試,現在HR讓我同時給兩個老闆做事。現在以法國老闆為主,等transfer後,以新老闆為主。
本來我是想和新老闆説自己要先把現在的工作做完,所以他吩咐的事情會delay,當然有空的時候,會幫他多做點。
HR建議我不要這樣,還是兩邊都要做,不然新老闆印象不好。所以現在兩邊都做,做不完就加班幹。
大家覺得比較妥當的做法是什麼?
2. 換老闆對祕書的職業發展影響
相比中國老闆,我覺得老外的流動性更大,所以祕書有可能經常換老闆。好不容易磨合好了,熟悉了,又要重新開始。去年剛換到新部門,老闆2個月就離職了。我覺得對行政來説,不是一件好事。
前輩和我説給老外做祕書,就是一個跳板,並且在1-2年的時間內提高英語的能力。
大家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