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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以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為由申請離職?

欄目: 職場百科 / 發佈於: / 人氣:3.18W
1、我05年參加工作,第一個合同期6年已經過了,目前是無固定期。
2、我愛人07年到本單位工作
3、我在08年時購買單位成本價房,有紅房本
之前我提出過一次辭職,單位要求我愛人寫辭職申請,我寫聲明半年後交出房子,但我覺得之所以讓我寫這些就是因為單位根本沒理由收回房子,所以我覺得肯定不能寫,但單位因此不給離職證明怎麼辦?
另外我看了勞動合同,裏面有一條每月14日發工資,但實際是每月30日左右發,我能否以此為理由申請仲裁呢?
因為已經找到新單位,想最好能在半月左右辦清,如果正常申請單位不放,至少要30天才能申請仲裁麼?

我能否以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為由申請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