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租車司機, 與2004年,4月進錦江出租公司, 合同期滿是2013,4月, 由於搭班自己辭職了,所以公司沒辦法另外安排一個搭班,要求我開單班車,由於勞動強度太大,【一個月30天每天要工作12小時以上,才能有一份收入】我與公司在今年的.12月底協商辦理了,辭職手續,不算我違約,,退給我當年的保證金5000,但問題是,還涉及到年底的年終獎問題,正常的話,300元年終獎,加我三星級駕駛員的星級獎600元,共900元,諮詢公司説沒有了,公司這樣的説法,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