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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合集9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31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勞動合同合集9篇

勞動合同 篇1

一、經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户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為甲方提供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户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登記號

乙方(簽字) 登記號

公司(蓋章)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 動 者: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法律形式確立勞動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及報酬:

1、本合同期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到期終止合同。

2、乙方為新錄用人員的,在本合同期內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間,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勞動報酬:年薪 元,月薪元。履行合同按年薪根據實際出勤日結算工資,未履行合同按月薪根據實際出勤日結算工資。

4、乙方簽定勞動合同後,甲方給乙方代繳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先由乙方出資,履行合同滿一年後由甲方給予返還。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作地點)從事(工種)工作。因工作(生產)需要,甲方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及工種。

2、乙方應積極完成甲方布臵的生產(工作)任務,盡心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給予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並提供生產(工作)的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防止發生事故。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及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1、完成工作任務的,全額支付勞動報酬。

2、超額完成工作任務的,根據超額情況給予獎勵。

3、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根據未完成情況扣發相應工資。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規定的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幫助辦理社會保險,但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中已含甲方應幫職工繳納的社保金部份);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治療期間,在甲方處工作時間滿三年工 資照發,但年累計天數不得超過30天;

3、乙方因工受傷或死亡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

4、乙方因病死亡,甲方視乙方工作時間長短等情況給予適當的 撫卹。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江西省的勞動紀律、行政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1、簽定勞動合同,履行合同滿一年者享受每月2天休假;未履行一年者,按臨時用工對待,原已休假工資在終止合同時扣回。 2、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曠工、擅自離崗;

3、愛護公司財物,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4、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

5、服從上級的安排,有不同意見應向公司婉轉提出,公司的決定應遵照執行;

6、待人接客應禮貌客氣,不得損害公司的形象;同事之間應保持團結,互助友愛。

第七條: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重大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2、生產經營性裁減員工;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傷,無法繼續勝任本職工作,也無適當崗位更換的;

4、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因甲方公司經營改革和調整工種的,乙方無法繼續勝任本職工作,也無適當崗位更換的。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有采用暴力、威脅手段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乙方從事無法勝任的工作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在試用期內。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工資中扣償,不足部分繼續追償。

2、勞動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儘量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德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勞動合同屆滿,應立即終止執行。由於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公章):勞動者(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這是很多勞動者都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害怕一覺醒來就被單位給解除了。那麼針對這種情況,法律是否規定了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通過介紹,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單位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與此同時,法律對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又是作出了條件限制的,用以保護廣大勞動者的權益。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xxx

乙 方;xxx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環衞保潔員崗位工作。由甲方指定衞生區域,乙方負責清掃及運轉工作。

2:乙方工作應負責垃圾收集等保潔工作,每天需對所有垃圾桶垃圾清潔一次。

二、 勞動時間和勞動條件:

1:工作時間;上午8點至12點下午2點至6點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環衞制度、崗位職責、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三、勞動報酬

1:甲方付乙方每個月基礎工資800元/月

2:乙方期滿一年的工作甲方將為乙方解決其一年的低保。

3: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益及工作突出的表現,甲方將給乙方年終獎勵,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各種工作突出的表現來定,如果乙方的工作不到位及不服從甲方安排乙方不能享受年終獎勵。

4.在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傷害保險1份。

四、勞動紀律

1: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工作,乙方應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及時完成分擔區的保潔工作,如沒有及時完成清掃任務或清掃不合格的每次扣發工資10元,並予以警告。

2:在工作期間要儘量滿足本村村民的要求,

五、勞動安全責任

1.乙方在工作的時候要必須注意工作安全及交通安全。

2.甲方不承擔乙方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1.如果乙方沒有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的工作不到位及身體各因素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因拖欠工資或工作太勞累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本合同雙方簽訂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防止一些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黃金年齡期”的勞動力,我國《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只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

第二,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都同意延續勞動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延續,則不能延續勞動合同。

當然,在這裏,續延勞動合同時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者本人提出的,如果勞動者本人要求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同意也可以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了勞動者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可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情況外,勞動者初次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也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能夠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範圍比較廣泛。除了一些臨時性、季節性的工作,以及一次性的工作中的一般體力勞動者等情況,不宜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外,都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業務骨幹,一般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為宜。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利於勞動關係的穩定,有利於職工長期積累工作經驗,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甲方:×××醫院

乙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本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月日止。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擔任 職務,工作地點為。

2、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3、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指令性任務、日常性及臨時性工作任務。

4、乙方須接受甲方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

5、乙方在聘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乙方在聘用期間須有高度責任心,如違規發生糾紛及事故者,視崗位及輕重不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甲方內部處罰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四、工資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資待遇根據崗位及職責不同,按甲方相關工資規定執行。

2、甲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3、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福利待遇及崗位津貼。

4、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及學習的崗位及必備的辦公場所。

6、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

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五、合同的終止、解除、變更與續簽

1、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其中包括試用期(前三個月)內如一方有異議,則合同終止執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的;

(2)嚴重失職、誤職或違法亂紀,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曠工或以不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年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5)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的。

3、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調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但應填寫聘用合同變更書。

4、勞動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簽本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並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2、雙方另行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個月)。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

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 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 合同應變更相關 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合同無法 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 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 甲方應按規定的標 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 約 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 付甲方培訓費用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 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 ,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 標準等並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 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 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或者。 競業限制的範圍為, 地域為。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支付方式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 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 甲方保留向乙方 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 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 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 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 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 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 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 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 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 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 , , 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 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 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 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 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編號:

鑑證日期: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閲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的初籤,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結果。勞動合同的續簽同樣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一拍兩散了,有沒有什麼分手費呢?

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制度。

與商業合同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在法律地位方面雖然是平等的,但在經濟地位方面是有強弱差異的。因此,在勞動合同期滿後,對勞動者給予經濟方面的一定補償或資助還是有必要的。

這一法律規定在各類企業中全面推行是第一次,但在過去的企業用工制度歷史中也是有着淵源的。20xx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廢止後有關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生活補助費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0xx〕280號)中有“生活補助費”的相關規定:“《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以下簡稱《規定》)廢止後,。。。,地方沒有規定的,以《規定》廢止時間為準,對在《規定》廢止前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後與企業終止勞動關係時,應計發勞動者至《規定》廢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在《規定》廢止後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係時,可以不支付生活補助

費。”這一規定,僅適用於20xx年10月以前就業的國有企業員工。也就是説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期間初籤合同的勞動者並無權利取得生活補助費或經濟補償金。

合同期滿未續約的,企業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一義務是法定義務,是合同約定之外的法定義務。實施之初,有部分企業有諸多不解。而從勞動者的利益保護角度而言,這一法律規定也有其現實的必要性。其一,未續約的勞動者中有相當比例的人即面臨失業之窘境,維繫其本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有一定的經濟支持;其二,中國傳統歷史中的流亡、破敗之富貴之家亦有散發資財予以傭工的道德習慣,而或興或衰的企業可以不費一文地將勞動者掃地出門的現代倫理缺乏廣泛的民眾基礎;其三,現實的失業保險制度下的勞動者保障水平很低。無論勞動者與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的高低,無論失業保險基金是否富餘,立法及實踐中將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嚴格地限定在最低工資標準之下,按目前的支付水平,僅為每月幾百元而已。

法律就是法律。依法生效的法律必須得到遵守。關於合同期滿未續約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分述如下: 適用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而未續約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適用於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除外)。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補充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起算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起算時間為20xx年1月1日。

支付標準(年限折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支付標準(工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另工資高於社會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標準受限即:年限折算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標準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三倍。

對於企業來説,該項經濟補償金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是合法用工情況下的用工成本。在未來的立法可以考慮:支持企業將該項經濟補償金按年預提相應的準備金,並給予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方面的減免。從而適當地降低企業的負擔,增加企業用工的積極性。

勞動法律 的 合同正常到期 企業是否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從《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六條可以看出,合同正常到期,滿足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的條件,用人單位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具體地説,首先勞動合同終止後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特殊情況。在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主動提出續訂合同,並且續訂合同的條件是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但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這種情況不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因為是勞動者本人不願意續訂合同。

除上述特殊情形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外,其他的情況應該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1)用人單位用意續訂合同,但是續訂的合同條件比原來的條件差,或是更不利勞動者,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不同意訂立合同,勞動者同意訂立的;(3)雙方都不同意訂立合同的。這三種情況中,用人單位主觀上並沒有續訂合同之意,最終造成勞動者不能續訂勞動合同,因此應給予經濟補償金。

所以,只要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因期限屆滿而終止時用人單位並沒有主觀意願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就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最近有網友諮詢到在07年11月28日與公司簽訂了兩年期的勞動合同, 合同到20xx年11月27日到期,公司通知不續簽,公司只承認支付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公司的這一做法是錯誤的。

依據勞動部309號文件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可以不給經濟補償金,但沒有硬性規定不給,同時在勞動部勞部社發[20xx]12號文件的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該規定正與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一致的,因此公司只支付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是錯誤的,應當從員工進公司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經濟補償金到合同終止時為止,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計算基數應當是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與單位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你主動辭職,不能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若單位存在未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你仍然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另外,建議你要求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即20xx年2月至今的雙倍工資。

【找法網 勞動合同補償】案例介紹:

李某於20xx年8月20日與單位簽訂了一份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日為20xx年8月25日。 20xx年7月8日,單位發給李某一份徵求意見單,意見單寫明:“您與單位簽訂的合同將於20xx年8月25日期滿,今特提前1.5個月徵求您意見。現單位不降低原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期滿後續訂勞動合同為三年。請您慎重考慮,期滿後需要續簽合同還是不再需要續簽合同,將個人意見記錄在個人意見欄內並簽名,不認可上述條件或逾期不交此單的視作本人拒籤勞動合同,20xx年8月25日期滿後,人事科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李某收到此“徵求意見單”後,在20xx年7月20日前按時遞交了徵求意見單,並簽註“同意續簽合同一年”。 20xx年8月25日單位以李某不願續訂合同為由,終止了李某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事後李某向蘇州高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認為單位因協商不一致終止勞動合同,請求單位支付李某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單位認為,單位願意與李某續訂勞動合同,而且希望與其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單位並沒有降低原合同條件。李某認為,本人同意續簽合同,但只願意再續簽一年。關於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問題,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員工並不一定要服從單位提出的期限,而應由單位服從員工的意見。仲裁庭經審理認為,單位與李某原合同為一年期,現為遵循《勞動合同法》提倡雙方建立長期勞動關係的精神,將勞動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應當視為單位提高了勞動合同條件;在此情況下,李某應當服從單位三年期的勞動合同,單位也無需再與李某協商。單位與李某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法律規定,無需向李某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律師評析]

勞動合同法規定除非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的情形,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本案的爭議焦點有兩個:

一、勞動合同期限是否屬於勞動條件

二、延長勞動合同期限是否屬於提高勞動條件

勞動條件字面解釋為“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設備條件,如有一定空間和陽光的廠房、通風和除塵裝置、安全和調温設備以及衞生設施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似乎將勞動條件等同於勞動合同條件了。該會認為,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九項必備條款之一,是勞動合同的一項主要內容,既是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現形式,又是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發揮整體功能和顯示生命力的重要內部條件。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雙方普遍關心的一個基本問題,應當屬於勞動合同的條件之一。

同時,仲裁委員會也認為,遵循 《勞動合同法》提倡雙方建立長期勞動關係的精神,將勞動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應當視為公司提高了勞動合同條件。

用人單位提高了勞動條件,勞動者拒絕續簽勞動合同,故裁決勞動者敗訴,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相關法律鏈接: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 經濟補償如何計算

作者:艾小川發佈時間:20xx-07-13 09:45:21

【案情】

周某原系某公司職員,從事財務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五年的勞動合同,合同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續簽合同。因經濟補償的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周某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裁定某公司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分歧】

對於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存在爭議,主要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本案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為五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即實際工作的年限為經濟補償的年限。

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經濟補償的計算年限為四年零三個月。

【管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的,依照該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其次,在本案中,當時的有關規定主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的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查此兩部法律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均不是經濟補償的法定條件,即勞動合同期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最後,綜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本案經濟補償計算的起算點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3月31日終止,總計四年零三個月的期限,摺合經濟補償金為四個半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