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如下:
有個官方部門(非勞動稽查部門)年底來公司進行行業檢查,需要公司提供的確聘用了相關人員的證明的原件資料。
現在涉及到的部門來問HR這裏提出要拿勞動合同過去準備檢查,但是合同是機密級的`文件,肯定不能給!
請問:有其他證明材料能提供嗎?
(備註:網上的用工登記他們不要,説只要合同類法律文件)
第一次遇到這種鳥屎的事情,無語中。。。。。。。。。。
誰的權利都比HR大,我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