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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集錦14篇

欄目: 生產 / 發佈於: / 人氣:2.73W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集錦14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工程概況:

1)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於淳化縣冶峪中學校園內,為框架結構.總建築面積4333.8?,建築總高度25.5m,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40塔吊設立一台,按照總高度30米,大臂長度48米選用,在開工以後即進行安裝。衝擊式打夯機、蛙式打夯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對焊機、鋼筋調直機、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電焊機、電鋸、電刨、柴油發電機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產管理方針、目標:

(1)、管理方針:在施工中,我項目部將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建設部及陝西省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以下目標:①杜絕重大傷亡事故;②控制輕傷事故在3‰以內。

3、組織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見下頁圖所示。

(2)、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建立與項目安全組織系統相配套的各專業、部門、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如下圖所示

項目安全組織及責任人名單

姓名

職務

職責

組長

總負責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生產中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員和施工班組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工作,保證一定安全投放,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事故隱患,制定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實施。

安全員:

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勞動保護法,組織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嚴重危險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報告領導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各作業隊伍及班組負責人

電工

機械管理員

保衞員

材料員

安全員

質量員

施工員

財務組

行政組

技術質量組

材料、設備組

生產安全組

施工項目安全責任體系圖

項目經理

電工

其它有關部門負責人

材料員

消防管理負責人

機械管理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生產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1、保證現場臨時供電安全。

2、提供夜間施工必須的光照度。

3、經常檢查宿舍、辦公室的用電器具,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備。

1、監督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

2、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障礙。

3、安全員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

1、制定項目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

2、負責安全技術交底。

3、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1、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

2、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遵章作業。

3、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

1、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

2、消除火災隱患。

1、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按規定進行隔離,做出明顯標識。

2、控制各類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庫房的採光、通風和庫房安全

1、財務部門保證安全措施的經費。

2、後勤部門應提供必須的勞動用品、保證質量

班前安全

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具體操作者

消防措施

電氣絕緣

保護設防

機具設防

勞保機具

操作規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為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知識教育:我項目部對全體職工進入工地後進行入場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種工種結合培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外來工務人員和新工人要進行上崗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安全教育每週對工人至少進行一次,安排在每週一和週五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見下表:

類別

重要性內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的思想教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與生產辨證關係教育、三熱愛教育、共產主義協作風格教育、職業道德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的重點內容

施工生產一般流程、環境、區域概括介紹、安全生產一般注意事項、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案例簡介與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知識

安全技術教育

安全生產的必備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產法規和責任制度、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摘要介紹處分的先例

安全紀律教育

安全生產保障

廠規廠紀、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5、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組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根據檢查情況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內容檢查評比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安全生產組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並經檢查組批准後方可施工。

6.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

(1)、定期的例行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組實施,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組合“安全活動日”將檢查結果進行安全生產評講。每週進行安全活動,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實施,檢查結果在班組長會議上進行評講。每個作業班組結合上崗安全交底,每天開展安全上崗檢查,保證操作機具及作業環境安全。

(2)、不定期的專業檢查:是按工程進展需要確定,由安全生產部按安全制度規定的項目,組織專人實施,也可由工程項目經理從安全生產的宏觀考慮時組織專門檢查。

7、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一次下達任務時對工人班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上班對全班工人要進行上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具有針對性,並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班組長每班上崗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本作業範圍內存在的危險和防護措施進行鍼對性交底,提供必須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8、本企業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項目經理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佈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b)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後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並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

d)建立並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e)建立並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檢查,根據檢查情況按“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

施工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評分打分,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的違章現象,開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各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部主管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f)建立機械設備、用電設施等設置完成後的驗收制度,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g)行為控制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並系下頜帶,帶安全帽不繫下頜帶視同違章。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採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將證件複印件報項目經理部安全組備案。

嚴禁在施工現場酗酒、賭博。

9、安全臨時用電方案: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按規範架設,架空線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範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設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塗色,並按規定設置圍欄的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結,採用外插聯結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採用三相五線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採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混凝土牆板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佈線,必須按規定裝設施工照明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小於5米,二次接線長度小於30米。接線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曬。

10、施工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1)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範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採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無嚴重鏽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每一層腳手板處設踢腳板,鋼管、踢腳板表面塗黃黑相間的警戒色.

(2)鋼管腳手架的杆件連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紮。

(3)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於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4)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牆面不得大於20釐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並及時清理。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杆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杆,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5)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11、臨邊洞口的防護

(1)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基坑邊與建築物、構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特殊情況必須採用有效技術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邊立1.2米高的.防護欄杆,刷成紅白相間的警戒色,防止人員靠近防護欄,必須按規定製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建築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杆或一道防護欄杆立掛安全網封閉。

(4)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於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於5釐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遵守“十不弔”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吊重新安裝之後,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執體妥善連接。

(6)、塔吊基礎不得有下沉現象。

(7)、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後,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工作完畢,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塔吊應將吊鈎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應轉至平行於軌道的方向。動臂變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轉半徑處,小車變幅式塔吊的小車收置裏端。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下電源總開關。

(9)、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塔身螺絲緊固。

(10)、爬升過程中,嚴禁迴轉,必須按説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須有專職安全監護。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垂直偏差須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內。

(12)、每次附着升節後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理》,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規,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防火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儘量減少冒煙事故的發生。

(2)建立防火責任制,項目部主要人員均負責一定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下發通知單,並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並根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度,制定出分階段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對發生火災後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搶運物資、搶救傷員等項工作,應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使滅火工作忙而不亂,有序有效,把損失減少到最底程度。

(4)現場要設立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

(5)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陷部位,應配備足夠的乾粉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乾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換乾粉。

(6)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做到佈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在寒冷季節應採取防凍保温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7)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別進入裝修階段後動用明火,須經項目經理部開具用火證後方可動火。消防人員必須對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門、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並對用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施工現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0)施工現場內和辦公區,未經消防部門批准嚴禁使用電爐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現場施工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針對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採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進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機械管理

(1)固定機械設備應搭防曬、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完全可靠。從攪拌機停止使用到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設專人監護。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據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提前編制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後及時落實,確保以先進的措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質量目標及整體施工部署的實現。

(2)根據該工程特點,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資準備工作,冬季防寒勞保用品、防護用品應及時發放。

(3)冬季、雨季應根據天氣變化,氣温情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及作息時間。環境温度達到-50C時即為“低温焊接”應嚴格執行低温焊接工藝。嚴禁焊接過程直接接觸到冰雪、風雨雪天氣時,必須對操作部位進行封閉圍擋,使焊接部位緩慢冷卻。

(4)雨季施工應注意機具、材料的防雨保護工作。雨中配合電焊機等其他電動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電造成安全事故,預埋管預留時應主意防護管口及預留套管口,防止雨水進入管內鏽蝕管道,冬季施工應有防凍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員摔傷凍傷。

(5)冬雨季中搬運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試水應在00C以上的環境中連續進行,並且要有防凍措施,完畢後應及時將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對倉庫、室外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並做相應的保養和防凍保護。車輛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車規定執行;現場或生活區的用水管道要有過凍保護措施。

(7)冬雨季施工應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強職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責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倉庫及生活區應配備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檢查。

(8)加強現場工程防護工作,確保已安裝的設備、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現砸傷、碰傷、凍裂現象。

(9)加強冬、雨季的後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對施工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

(10)安全警示標誌佈置方案:在危險地段、部位、臨邊四口等部位懸掛安全警示標誌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説明理由。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3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範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鋭

副組長:餘利羣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峯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雲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樑事故時;

3、發生由於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後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信息。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餘利羣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後,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儘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採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雲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出租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後,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儘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採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剷車7輛,挖掘機3台,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製作好搶險標誌,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後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峯

成 員:林 敏 遊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信息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繫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後,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瞭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並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羣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瞭解情況後,並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彙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玩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第一章前言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交通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章《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承德市交通系統各企事業單位在從事道路建設施工、道路養護管理、道路(危貨)運輸、水上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場站建設中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評估

目前,全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35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國省幹線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潘家口水庫水上客貨運輸監督與管理、道路建設材料的採集、加工、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等任務。

進入“十一五”後,我市交通建設步伐將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特別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項目將陸續開工,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於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複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覆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羣死羣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市範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第四章救援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地點設在市局五樓值班室,聯繫電話:2271252。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常務副局長和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公安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局辦公室主任擔任,公安科科長任副主任,聯繫電話:2271260、2271298。

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發佈、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二)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交通系統內資深施工和管理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名單:

於鳳江劉永春馬連宏王金學白寶合

佟廣寧劉學敏王振奎張志平

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

1、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2、為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為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3、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為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

(三)、成立應急救援隊:隊長由分管運管和工程的副局長共同擔任。根據交通行業特點,分別成立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應急水上救援分隊。

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武玉明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時間,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京圍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

2、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3、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4、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水上救援分隊,隊長由候殿立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隻及設備,必要時協調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設備支持;

2、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和事故單位相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其職責為: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衞、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分管局衞生所工作的局領導擔任,衞生所負責人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六)成立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局事務管理處的局領導擔任,事務處和

財務科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

2、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七)成立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工會、組幹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八)成立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法規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法規科、人勞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

2、負責工傷鑑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附:指揮部組織結構圖)

第五章應急救援的組織與實施

(一)事故的報警與接警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道路施工、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繫電話。

相關部門接警後,立即報告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及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亡人員,積極進行自救互救,並在第一時間將所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程度等簡要情況直接向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由指揮長髮布救援命令,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各救援機構進入救援現場。

(三)救援機構的響應

各救援工作組接到救援命令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六章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工作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結束後,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對演練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演習工作進行評估,對相關單位的《預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議。

第七章附則

本《預案》是市交通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並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都要建立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本部門高危行業預案),報市局安委會備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築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防範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範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採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後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範、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徵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繫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繫。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範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並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範鍊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製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羣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於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並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採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後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繫電話及聯繫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説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範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佈、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佈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後由安全科負責彙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於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後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9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衞、設備、衞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温)、交通條件;

②廠區平面佈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佈、工藝流程分佈、建(構)築物平面佈置、安全距離;

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温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

④生產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温、低温、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

⑤特殊單體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

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後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於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佈;

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佈;

④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後果;

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佈情況;

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佈置情況;

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於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閲已有的應急預案,儘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採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儘量採取範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佈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後,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佈,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佈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瞭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瞭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範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採取措施並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

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

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

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

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

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衞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衞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對工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援救,起到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確保項目正常生產中的員工人身安全和集體財產免受損失,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並在事故發生時能快速、高效、有條不紊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項目自身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應急救援預案。

1.1事故預防:通過危險識別、事故後果分析,採用技術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發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1.2.應急處理:若遇到事故發生(或故障)有應急處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應處理事故或將事故消防在萌芽狀態。

1.3.搶救救援:採用預定現場搶險和搶救的方式,控制或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制定應急應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故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經過應急預案的編制,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民間儘早發現並能在最快的時間內得到有效的處理,做到防患未然。

1.4.採用預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划算條件,防止突發性重大或連鎖事故發生。

1.5.能在事故發在發生後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盡力減少事故對人和財產的影響。

第二條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國家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建四局五公司《重大突發事故總體應急預案》和中建四局五公司交通分公司《突發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都勻市市政路網工程都勻市173至115城市主幹道工程項目施工區域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綜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第四節工程概況

4.1.工程簡介

工程名稱;都勻市173至115城市主幹道建設工程

工程地點:都勻市

建設單位:都勻市交通運輸局

設計單位:中國華西工程建設設計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貴陽交通工程監理站

施工單位: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至115城市主幹道起點位於173加油站附近、終點至115加油站,與建成的韋八東路及國道210連接,道路全長2348.166米,道路寬40米,設計行車速度60千米/小時,本道路起點設計高程為788.888米,終點設計高程為806.23米,最大縱坡為4.92%,最小縱坡0.2%,最小豎曲線半徑3000米。在K1+197處出現最大填方高度7.197米,在K0+140處出現最大挖方高度27.672米。橫斷面車行道橫坡均為1.5%,人行道橫坡為2%,其橫斷面佈置為:6.25米(人行道)+0.5米(路緣帶)+11.25米(人行道)+0.5(路緣帶)+3米(綠化帶)+0.5米(路緣帶)+11.25米(車行道)+0.5米(路緣帶)+6.25米(人行道)。

4.2.結構形式:

車行道:4cm厚細粒式改性瀝青瑪碲脂碎石混合料(SMA-13)(摻3‰聚丙烯腈纖維);5cm中粒式改性瀝青混凝土(AC-16)(面層撒乳化瀝青粘層)

7cm粗粒式改性瀝青混凝土(AC-25)(面層撒乳化瀝青粘層);乳化瀝青透層(面層加鋪格柵80x80);30cm5%水泥穩定碎石層;20cm級配碎石層;其下為挖、填壓實的路基。

人行道:3cm面層紅石鋪裝、2cm

M10水泥砂漿,10cmC15素混凝土,10cm碎石墊層,壓實路基。

4.3.工程特點

工程路基挖方大,在K0+420至K0+635.8段存在明溝改溝,K0+671、K0+126.797處各設計一涵洞,K0+420-K0+635.8處存在路肩牆,以上明溝改溝、涵洞、路肩牆均沿柳當河,施工過程中需採取圍堰方式施工,故該處作為該工程的重要節點進行把控,避免影響路基施工。

工程難點:由於該工程土方挖方量大,存在高邊坡,在對高邊坡進行開挖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五條工作原則

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本項目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當地政府得領導下,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害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5.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

採用先進技術、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急管理、救援技術水平和指揮能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規範化、法制化。

5.4.隊伍精幹、物資齊全

項目部應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類型和性質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和藥品等,組建一支精幹、機動靈活的應急救援搶險隊伍。

5.5.快速反應、相互配合

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給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寫作、相互配合,並確保信息收集、情況報告、指揮處置等各環節的緊密銜接,在最短的時間內控制失態。

5.6.預防為主、加強演練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危險源管理,做好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實施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抓不懈,提高從業人員的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六條突發事故分類分級

按影響類型可分為突發災難、事故災難、公共衞生、社會安全事件等四類。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事故原則上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6.1.一般突發事故(四級)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某轄區較小範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公共事件。

6.2.較大突發事故(三級)是指事態比較複雜,僅對轄區一定範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後果,但只需要事發地區政府調度轄區有關部門,必要時由當地縣或市政府相關專業應急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事故。

6.3.重大突發事故(二級)是指事態複雜,對轄區一定範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後果,需要當地縣或市政府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調度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事故。

6.4.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一級)是指事態非常複雜,對社會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後果,需要當地縣或市政府處置突發事故委員會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事故。

第二章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第一條、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指導和應對各類突發事故的依據和規範性文件。

第二條、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類別(突發災難、事故災難、公共衞生、社會安全,各類專項預案見預案體系)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訂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三條、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由應急小組技術組或專家組依據現場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後製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可操作、針對性強,防止造成二次傷害。

第三章組織體系

第一條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框架圖:

都勻市路網工程應急領導指揮中心

(指揮部)

應急辦公室(安全部牽頭日常管理)

各職能部門

專家組

173至115項目現場指揮部

173至115項目應急辦公室

善後恢復組

現場技術支持組

後勤保障組

現場通訊組

現場安全疏散組

現場醫療救護組

現場搶險救援組

圖示:管理流程走向:

技術支持走向:

第二條各組織及職責

2.1.應急領導指揮中心及職責

2.1.1.應急領導指揮中心組成:

應急領導指揮中心總指揮由都勻市市政路網工程項目部指揮長鄭虎擔任,副總指揮由易貴平、陳世平、趙鵬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及173至115城市主幹道

工程項目負責人組成。

總指揮:鄭虎

副總指揮:易貴平、陳世平、趙鵬

組員:羅彬(項目總工)

宋幼平(項目書記)

黃培訓(工程部經理)

龍金華(安全部經理)

孔斌(綜合辦主任)

羅玉坤(質檢部經理)

袁玲(材料部經理)

樑貞羣(財務經理)

何玉麟(商務經理)

譚明漢(173副經理)

王光信(技術總工)

環東片區(173)小組成員:

馮懿(施工員)

高向陽(施工員)

吳歡歡(施工員)

嶽佑強(安全)

耿豔(資料員)

蔣盛(測量員)

潘成皇(質量員)

袁鳳霞(綜合辦)

何道軍(駕駛員)

2.1.2.指揮部職責:

(1)協調、監督和指導突發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分析、研究有關信息,決定應急處置過程中採取的重要舉措;

(3)接受上級單位的領導,及時貫徹落實上級命令;

(4)決定啟動和終止預案;

(5)審定新聞發佈和向上級彙報的材料;

(6)審批突發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費用等。

2.1.3.現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辦公室組成:由項目安全部負責。

(1)接受傳遞突發災害事故信息,嚮應急領導指揮中心提出參考建議;

(2)負責突發災害事故處置的綜合協調;

(3)跟蹤突發災害事故發展動態,溝通並彙總信息,及時向領導指揮中心報告;

(4)根據領導指揮中心的意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事故動態信息;

(5)完成應急救援總結的審核和歸檔工作等。

2.1.4.環西片區指揮部及職責:

片區指揮部組成:由片區經理和技術總工等組成。

(1)負責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為救援現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總調度;

(3)組織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具體實施;

(4)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提供總體技術支持;

(5)負責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並指導和監督實施運行。

2.1.5.環東(173)片區應急辦公室及職責

環西片區應急辦公室組成:片區質安部負責。

(1)接受傳遞突發災害事故信息,嚮應急領導指揮中心提出參考建議;

(2)負責突發災害事故處置的綜合協調;

(3)跟蹤突發災害事故發展動態,溝通並彙總信息,及時向領導指揮中心報告;

(3)根據領導指揮中心的意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事故動態信息;

(4)完成應急救援總結的審核和歸檔工作等。

2.1.6.現場處置組及職責

現場處置組組成:由項目各職能部門組成。

(1)現場搶險救援組負責受災事故現場的緊急搶救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

(2)現場醫療組負責受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院救治。

(3)事故現場安全疏散組負責受災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通訊組負責收集相關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繫暢通,做好聯繫工作。

(5)後勤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負責與相鄰可以拖力量的聯絡求救工作。

(6)善後恢復組負責收集、整理和分析災害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根據災害事故處置的情況和應急終止的條件,提出應急終止的建議,並負責善後處理及現場恢復工作。

2.1.7.專家組及職責

專家組組成:由五公司資深專家組成(項目申請)。

(1)主要負責突發災害現場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並結合現場情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2)現場處置措施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

2.1.8.技術組及職責

技術組組成:由項目部工程技術部成員組成。

負責為災害現場搶險救援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技術性調查處理工作。

2.1.9.其他事項

項目部所有職能部門(包括片區),根據各自的職能,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安排負責某一方面的工作。指揮部負責應急方案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派出現場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由項目應急指揮中心派出,根據統一指揮的原則,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參與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及時報告現場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現場信息發佈等。專家組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第四章預測預警

第一條預警分級

1.1.預警分級

預警一般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1.1.1.當發生一般突發事故時,對應四級預警級別,啟動藍色預警;

1.1.2.當發生較大突發事故時,對應三級預警級別,啟動黃色預警;

1.1.3.當發生重大突發事故時,對應二級預警級別,啟動橙色預警;

1.1.4.當發生特別突發事故災害時,對應一級預警級別,啟動紅色預警。

第二條預測監測

應急辦公室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主動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繫,掌握預警信息的變化情況,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環東(173)工程片區重點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重大安全隱患部位設專人定期進行監控、監測;並將監測數據信息及時上報應急辦公室;當險情嚴重時,應設立巡邏組或監測組對事態進行24小時監控,同時應急辦公室應將監測、監控數據和險情書面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第三條預警發佈及行動

3.1.預警發佈:

應急領導小組收到監控、監測數據後,應及時分析數據是否達到預警值,當監控、監測數據超過預警值時,根據險情的危險程度及時發佈相應級別的預警。

3.2.預警行動:

預警級別發佈後,相關單位應按照如下權限進行處置:

3.2.1.一級、二級預警:

項目相關部門及突發事故可能發生的單位同時進入預警防備狀態,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指定一名成員負責指揮監控事態發展;項目應急辦公室按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報告上級有關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並負責審查預警告知範圍、預警級別調整及預警解除等事項。

3.2.2.三級預警:

項目相關部門與突發事故可能發生的單位同時進入預警防備狀態;該單位負責審查預警告知範圍、預警級別調整及預警解除等事項,並同時呈報項目應急辦公室備案,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核實後報交通分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3.2.3.四級預警:

突發事故可能發生的單位自行處理,但需報告片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並由片區應急領導小組核實後報項目應急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預警調整與解除

4.1.預警調整:

自預警信息發佈時起,現場巡邏組或監測組應加大監測頻次,並及時上報監測數據,當險情嚴重時,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提高至相應級的預警併發布,當險情降低時,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降低至相應級的預警併發布。

4.2.預警解除:

當監控監測數據趨於穩定,險情已明顯消除時,通過技術分析確認,經應急小組研究決定,解除預警。

第五章應急響應

第一條應急響應分級

1.1.應急響應分級

按突發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

1.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2)造成10人及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3)特大火災、爆炸事故;

(4)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5)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傷亡事故。

1.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含中毒)事故;

(3)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4)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5)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

(6)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傷亡事故。

1.1.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Ⅱ級應急響應條件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需要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其它應急事件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第二條信息報送

2.1.內部信息報告處置及報告時限

突發事故發生後,現場目擊者或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向現場負責人報告,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第一時間向項目應急辦公室和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項目應急領導小組人員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的險情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同時保護好現場。對於較嚴重的險情,項目應急辦公室應同時上報分公司應急辦公室,分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後應及時向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2.外部單位信息報告處置及報告時限

對達到Ⅱ級應急響應以上的險情,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2.3.報告方式

通常採用電話和書面快報兩種報告方式,電話報告用於事故通知;書面快報用於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上級單位和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險情具體情況報告,並隨險情的變化每24小時報告一次,直到險情排除。

2.4.報告內容

電話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初步情況、初步原因以及已採取的措施,報告內容應力求準確,不得謊報、誤報和漏報。

書面快報內容:具體見附件1----《職工傷亡事故快報表》。

第三條應急響應程序

3.1.預案啟動及應急指揮

3.1.1.Ⅰ級響應

當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環現場應急指揮部和項目應急辦公室,並上報項目指揮部,隨後按照報告時限要求上報事故快報,由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Ⅰ級響應預案並負責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及交通分公司。項目部、分公司同時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由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

3.1.2.Ⅱ級響應

當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片區應急辦公室,隨後按照報告時限要求上報事故快報,由片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Ⅱ級響應預案並負責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片區、項目部職能部門同時進入應急狀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任總指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並及時將救援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3.1.3.Ⅲ級響應

當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片區應急辦公室,由片區現場指揮部領導小組副組長宣佈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項目安全部立即趕赴現場支持救援,由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會同項目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救援,由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指揮現場應急救援,並及時將救援進展情況報告項目應急辦公室。

3.2.現場救援和應急處置

3.2.1.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和指揮長的指示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搶救工作和保護事故現場。

3.2.2.現場應急救援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先救人,後救物。

3.2.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2.4.搶救傷員時,要採取正確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傷害;同時遵循救助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防止搶救阻礙或事故蔓延;對於傷員救治醫院的選擇要迅速、準確,減少不必要的轉院,貽誤治療時機。

3.2.5.事故現場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時,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二次安全事故。

3.3.應急物資調配

後勤保障應急組接到預警通知後,應根據專項預案中應急物資設備清單清理所需物資、設備,接到應急辦公室的應急指令後,第一時間就近調配救援物資設備到事故現場,確保救援工作順利、有序、有效的進行。

3.4.擴大應急

3.4.1.在Ⅲ級應急響應救援的過程中,當救援困難,事態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可向分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申請實施Ⅱ級響應行動;

3.4.2.在Ⅱ級應急響應救援的過程中,當救援困難,事態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可向分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申請實施Ⅰ級響應行動。

3.4.3.在Ⅰ級應急響應救援的過程中,當現場救援困難或遇緊急情況時,應急小組組長可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或政府救護支持。

3.5.信息發佈

3.5.1.發佈原則:應急救援過程中,按照“實事求是、統一發布”的原則,根據公司新聞信息發佈的工作程序,指定或授權專人及時向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快報,並引導媒體正面報道,消除事故影響。

3.5.2.發佈時限:事故救援期間每天17:30前向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快報。

3.5.3.發佈部門及發佈程序:現場通訊組將險情報告應急辦公室,彙總後經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由應急辦公室發佈。

3.5.4.發佈內容:傷亡情況和救援進展。

第四條應急狀態解除

經實施現場搶險救援,事故現場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受傷人員已安全送到醫院,環境或設施經檢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已消除,經現場救援小組批准,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佈應急解除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第五條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善後理賠

事故救援過程中,善後處置組應及時對人員的傷亡數量、物資設備損壞數量和周邊構築物損壞程度進行詳細的統計,並安排工作人員到醫院對傷員進行護理,及時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到現場商談理賠工作;應急解除後,善後處置組應根據物資設備和構築物損壞的統計,與所有人商談賠償事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1.2.恢復生產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解除後,善後處置組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處置,清理施工現場,儘快恢復生產。

5.1.3.配合調查

事故單位所有人員應配合調查組的調查,主動向事故調查小組提供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2.應急評估和總結

應急處置小組應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等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應急處理結束後,事故單位應根據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的意見,按照“四不放過”處理原則,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處有關責任人,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5.3.歸檔整理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指定專人將事件過程中所有收發信息、領導批示、事故調查報告、現場錄像、圖片等材料及時整理歸檔,並總結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修改、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一條應急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後,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人員和應急救援組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應急救援組應儘量固定,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其應急反應任務的技能。培訓可以採取授課或現場演示等方式,使接受培訓人員瞭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情況報警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羣等操作。

第二條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確立後,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響應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應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演練的方法有桌面演練、功能性演練和實際演練。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並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第三條應急經費

應急經費列入年度安全生產費用計劃,項目部按照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定》管理應急經費,確保專款專用,保證應急救援的順利執行。

第四條應急物資裝備

按照專項應急預案的應急物資清單儲存,每月應進行一次檢查、清理,因使用或失效後,應及時補齊、更換,確保應急救援工作使用。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安全部提出申請,報經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條懲罰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事故發生時,隱瞞事實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藉故躲避,臨陣脱逃或拒不執行救援或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條應急預案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屬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備。項目部的應急預案同時要報分公司安全部備案。

第四條維護和更新

安全部應及時收集、整理應急演練總結、應急救援工作記錄等資料,總結、判別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適宜性、符合性,找出預案的缺陷和不足,適時進行更新、充實和完善。

第五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組長:鄭虎,

xxxxx,

副組長:易貴平,

xxxxx,

陳世平,

xxxxx,

趙鵬,

xxxxx,

第六條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

聯繫電話:xxxxx

聯繫人:龍金華(都勻市政路網項目安全部)

聯繫電話:xxxxxx

聯繫人:嶽佑強

(環東(173)片區安全部)

第七條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都勻172至115城市主幹道項目工程安全部制訂與解釋。

第八條預案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都勻市173至115城市主幹道工程項目突發事故總體應急處理流程

附件二、職工傷亡事故快報表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維持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蘇安全生產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本企業管理體系及行業特點,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規定本企業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原則、應急管理程序等內容。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本企業生產加工特點,為應對幾種安全事故類型。各專項事故預案詳見5.4各項應急救援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部位、設備設施、事件及災害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5應急工作原則

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xxxxx有限公司坐落於如東縣岔河鎮xxxxxx,廠區周邊為xxxx,單位地址為xxxxxxxx號,距鎮政府約x公里,佔地面積xxxm2,建築面積xxxm2,職工總數xxx人,是一家民營企業。單位生產車間xxxxm2,有xxxx等設備。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是xxxxx企業,企業存在xxxxx、xxxx等特點,涉及到xxxx,xxxx等危險源.這些危險源藴含着一定的危險。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廠領導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事故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廠長不能到位時,由生產副廠長代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廠長和設備副廠長擔任。成員由生產科、保衞科、設備科、技術科、材料科以及各車間負責人組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職責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調用本廠範圍內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④負責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⑤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⑥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⑦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

職責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是本企業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負責平時的應急準備。負責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各職能部門及協調。

②負責與外界的渠道溝通、引導公眾輿論。

③聯繫地點及電話,廠辦公室:

xxxxxxx

(3)搶險、搶修組(設備科)

職責

①由設備科牽頭,各車間、科室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中心區域,關閉系統,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並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②聯繫地點及電話,設備科科長室,xxxxxxxx、

(4)消防治安組(保衞科)

職責

①由保衞科牽頭各相關車間、科室配合組成。

②負責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③負責對火災、泄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並對其它具有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⑤參加事故調查。

⑥聯繫地點及電話,保衞科科長室,xxxxxxxx

(5)後勤保障組(材料科)

職責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等。

②聯繫地點及電話,材料科科長室,xxxxxxxx

(6)專家顧問組(自動化室)

職責

①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②在有毒物質泄漏或火災中產生有毒煙氣的事故中,負責偵察、核實、控制事故區域的邊界和範圍,並掌握其變化情況。

③聯繫地點及電話,自動化主任室,xxxxxxxx

(7)善後處理組(厂部辦公室)

職責

①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

②聯繫地點及電話,厂部辦公室,xxxxxxxx

(8)通訊救護組(生產科)

職責

①負責及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歸口主管副廠長。

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並負責聯絡相關救援人員及時到位。

③負責對受傷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提供運送車輛,聯繫確定治療醫院,辦理相關手續。

④負責提出危險品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

⑤負責各專業救援組與總調度室和領導小組之間的通訊聯絡。

⑥負責配合重大事故調查工作

⑦聯繫地點及電話,生產調度室,xxxxxxxx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吊裝設備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運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鈎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設備。

(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設備,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車間、倉庫、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對車間、倉庫易燃區域安裝火災報警裝置及火災噴淋裝置。

④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煙現象。

⑤定期對高大設備的防雷接地進行檢查、檢測。

⑥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採用防爆型裝置。

(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範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

⑥設備的金屬外殼採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採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⑨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中毒預防措施

①在進行地下管道作業前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現場嚴禁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脱水現發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時必須安裝風斗。

(6)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2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視情況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設立值班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繫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辦公室)。

③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同時按規定,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鎮政府。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③根據事故性質,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車間、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響應程序流程圖如下:

5.2處置措施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車間、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車間、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街道(地區)辦事處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6)醫療衞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並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5.3事故現場處置

5.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5.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5.3.3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對於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②就近送醫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5.3.5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5.3.6燃氣系統故障現場處置

①當發生燃氣泄漏、閥門脱落等事故時,應立即切斷周圍電源,斷絕火種。

②設備科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攜帶必備專用工具趕赴現場查看;根據具體位置,關閉區域或總閥門;開展搶險工作。

③安全保衞部接到報警後要迅速趕到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如有人負傷應迅速進行搶救。

④進入事故現場的所有人員,應關閉手機、對講機;如需用照明應先將手電、應急燈打開,再進入現場;穿着化纖、毛製品、帶有鐵掌的鞋的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⑤用防爆風扇或消火栓的開花水槍出水,沖淡燃氣泄漏氣體避免爆炸。

⑥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迅速向119及燃氣公司報警,請求協助排險。

⑦廠長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瞭解情況,並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採取有關疏散措施。

⑧事故處理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4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後,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信息發佈

單位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單位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採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採訪單位和新聞發佈內容。也可授權單位其他部門負責採訪接待工作。

7後期處置

7.1事故處理完成後,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廠辦公室存檔備案。

7.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繫電話:

單位:岔河鎮人民政府

聯繫人:張利國

電話:84832386

備用聯繫人:葉德忠

電話:84319978

單位:如東縣第二人民醫院

聯繫人:顧海軍

電話:84315221

備用聯繫人:丁志軍

電話:84315221

單位:

岔河派出所

聯繫人:朱耘君

電話:84311110

備用聯繫人:張國棟

電話:84311319

8.2應急隊伍保障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科全體人員組成。由設備科負責人負責領導。

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由安全保衞部負責領導。搶險、搶修組和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器型號:

xxx

x

數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

管理責任人:

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

(2)消防桶數量:

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責任人: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x

(3)消防栓數量:xx

位置:

xx、xx

管理責任人: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x

(4)警戒用品:

責任人:

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

存放位置:辦公室

xx處

警戒用品名稱:

警戒帶明顯標誌的警戒繩等

(5)交通用具:

責任人:

xxx

聯繫方式:電話:xxxxxxx

救護車或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注: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只能在單位周邊使用,隨時救急調用)司機手機電話:xxxxxxxx

8.4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安全費用

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應急救援

數額:xxxxx元

8.5其他保障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並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全廠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突發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關搶救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2演練

各部門、車間等每年由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

單位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範圍的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響應能力。

各搶救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搶救預案制定的缺陷。

10.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10.1應急組織紀律

(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3)在應急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10.2獎勵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

,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10.3處罰

(1)對於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脱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廠長(法人)審閲批准實施,留安全負責人及辦公室備案。同時送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佈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董事會制定,由辦公室具體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於20xx年x月x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