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當前位置:文學範文吧 > 行業範例 > 保險

保險協議書(15篇)

欄目: 保險 / 發佈於: / 人氣:1.15W

在現實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保險協議書(15篇)

保險協議書1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現乙方由於個人原因委託甲方為其代繳社會保險,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1、 乙方全額承擔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公司和個人費用。

2、 乙方除支付社會保險全額費用外,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每月需額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務費,服務費跟隨每年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及比例作相應的調整,具體金額雙方協商確定;

3、 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將當月社會保險費用及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銀行信息:,户名 ,賬號,如當月20號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於當月25日前停繳乙方當月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相關影響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繳納,每年6月國家統一調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繳費基數繳納,如乙方需要變更繳費基數,則在6月5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協議約定執行;

5、 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後,應按時為乙方繳納相應社會保險費用,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求相應權利;

6、 甲方與乙方僅為代繳社會保險費用關係,雙方無任何勞動關係,如發生任何勞動糾紛與甲方無關,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 乙方在甲方代繳社會保險期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除工傷保險事項以外的相關社會保險事項,例如乙方生育所產生的生育保險事項;

8、 乙方自行處理個人人事檔案存放與甲方無關;

9、 乙方除社保事項外不得蓋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10、 甲方僅負責乙放社會保險事項,乙方個人所得税自行解決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11、 其他事項:;

12、 本協議週期自簽訂日期起有效期為一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單方終止協議,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保險協議書2

甲方(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乙方(被保險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單號: 保險標的:事故時間和地點:20 年 月 日, 事故原因:協議簽訂地: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事故致使乙方損失事宜達成如下賠付協議:

一、就上述事故,基於乙方的索賠申請和提供的相關索賠材料;甲方對保險事故定損為人民幣元(¥ ),核定保險標的殘值為人民幣 元(¥ )。

二、根據保險合同,甲方應賠付乙方人民幣 元(RMB )作為上述事故的最終及全部的保險賠償金。

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將保險賠款付至乙方的以下同名賬户。乙方承諾,在收到賠款後不得就上述事故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其相關利益方提出索賠,和或提起訴訟、仲裁。

户名:

賬號:

開户銀行:

四、乙方保證自己是唯一有權領取上述保單項下保險賠款的人,如今後有其他任何人就上述事故向甲方主張上述保單項下領取保險賠款的權利,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賠款及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五、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索賠材料是真實的、完整的,不存在故意誤導甲方或故意影響甲方客觀地做出認定保險責任事故及做出賠付的重大情形存在。如乙方的保險索賠含有任何虛假成分、乙方或其代表在索賠時採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乙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乙方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賠款並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六、乙方承諾,相關責任方尚未就該次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進行任何賠付。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就已取得的保險賠款部分向事故責任方的一切追償權益轉讓給甲方,並同意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將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若非由於乙方過失,甲方向相關責任方無法成功追償相關損失,甲方無權向乙方要求返還相關賠償。

七、本協議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險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險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保險協議書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請乙方為保險經紀人,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務:

1、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設計保險招標方案;

2、按照“保費合規、服務優質”的原則,協助甲方就保險條款、費率、優惠條件、後期服務等制定招標細則及評分標準,並負責追蹤落實。

3、協助甲方根據招標文件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服務合同;

4、根據合同條款,協助甲方用車單位辦理投保手續及結算事宜,確保財政支出的安全;

5、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解答車輛使用單位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

6、在發生引致保險索賠爭議或需要乙方處理的事件發生時,提出處理建議,協助甲方準備相關文件, 在授權範圍內代表甲方與保險公司進行談判,全程處理相關事宜;

7、根據甲方授權全程監督保險公司投保流程、保險價格、服務承諾、理賠服務進程並定時將情況報告甲方;

8、與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及其他關係方溝通協調。

三、乙方責任:

乙方受甲方委託通過招標方案設計、保險政策諮詢、保單事後稽查、重大事故現場監督、車輛保險信息統計分析等工作,確保甲方投保單位和車輛保險費率不高於合同規定,享受的保險服務不低於合同的規定,並根據合同執行出現的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建議,以確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體內容如下:

1、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完善服務條款的同時,在政策許可的範圍內爭取最低費率;

2、負責提供甲方及用車單位對保險業務及政策的諮詢;

3、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投保險種及中標價格審核保單,如有差錯,及時督促保險公司糾正並定時報告甲方;

4、監督保險公司按照服務承諾認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車輛使用單位關於保險服務質量投訴的3個工作日內,對保險公司的反應進行監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時間內儘快查處並做出書面答覆。超過3個工作日內沒有彌補缺陷,乙方將協助用車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保證甲方用車單位的合法權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車單位或保險公司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對現場查勘、施救及善後事宜的監督,以確保甲方用車單位的合法權益;

6、督促保險公司定期對甲方車隊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7、在每個月度結束的5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負責彙總(投保車輛保費結算情況表)、(投保車輛出險理賠情況表)並報告給甲方。

8、在每個季度結束的10個工作日內,負責召集有保險公司、甲方代表參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務質量分析例會”;並撰寫分析報告給甲方。

9、在第一個保險年度結束前的一個月,撰寫下一年度保險調整建議書給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負責落實。

10、為單位提供理賠指導服務,對有理賠爭議或估損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賠案,乙方負責全程索賠服務及有關善後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及用車單位的監督,如工作中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每次支付違約金XX元:

(1)未能及時發現保單錯誤;

(2)辦理相關業務超出上述規定時限;

(3)用車單位投訴,經確認屬實的;

(4)財政認為的其他工作失誤或違約行為。

12、由於乙方的重大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責任:

1、保險合同生效後,負責通知用車單位按合同的約定投保;

2、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信息與資料,並在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3、指定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

4、當需要乙方處理的事件發生時,儘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條款:

除非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將獲得的費率、保險方案、理賠數據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1、告訴給與執行本協議相關的人員;或

2、應法律或司法管轄要求而提供;或

3、告訴給根據本協議確定的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人;或

4、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本協議終止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六、函件:

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辦公地址,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後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

七、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後,乙方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佣金作為報酬,不向甲方收取費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協議委託事項以外的服務,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_________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九、協議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但各單位在有效期內投保的機動車輛保險單,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執行完畢的,乙方需繼續提供所有服務,直至保險單約定的保險期限結束。

2、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3、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條款予以補充或修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依據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託書,以備乙方為甲方安排保險時使用。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4

甲方: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1999〕16號)的有關規定,為保證零售藥店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用藥服務,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第二條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必須做到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須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並配備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配套的計算機硬件系統,相關的軟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三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信息和調整情況以及參保人員的變動情況。

第四條乙方應在藥店的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製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辨認購藥。

第五條參保人員持本人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處方(以處稱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需要查驗其基本醫療保險證件有關項目是否與所持處方相符,準確無誤後才能予以調劑。

第六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處方調劑的有關規定,給予認真調劑。如因調劑不當出現藥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參保人員按外配處方調劑的請求,若認定外配處方配伍或劑量有疑義時,要告知參保人員,由原開處方的醫生修改後再給予調劑。

第八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完成處方調劑時,應告知參保人員並負責聯繫其他定點藥店進行調劑。

第九條參保人員持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藥品時,乙方調劑完畢後,應開具收據並留存根以備核查。

若需要支付現金(藥品需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或其個人帳户已用完需用現金支付時,乙方要開具現金收據。

第十條乙方按規定(月、雙月、季)將參保人員使用個人帳户在乙方購藥費清單交送給甲方以備核查(內容包括:參保人員姓名、保險證號、處方醫療機構、處方張數、藥品品名、數量、藥費等)。

第十一條乙方向甲方交送審核的藥費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乙方負責:

(一)處方與基本醫療保險證明相關的資料項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參保人員持用偽造、變造或外觀上足以辨認為不實處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處方調劑;

(四)調劑的處方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範圍;

(五)出售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

(六)違反國家物價政策,售出藥品價格高於國家定價,其差價部分應予追回。

第十二條乙方有出售假藥、劣藥、以物代藥等不依照處方調劑以及藥店與醫院合謀騙取醫療保險金等違規情況,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並視情節輕重,建議勞動保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三條甲方如發現重複核付的藥品費,應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條甲方應於乙方送達藥品費申請之日起×日內辦理暫付事宜,暫付款按審核後總額的90%按期支付給定點藥店,其餘10%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核審定情況最遲於次年×月×日前結算。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參保人員調劑處方藥品費,應定期向甲方申報藥品費清單申請核付。

第十六條甲方為了審查醫療保險給付需要,請乙方提供説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詢或調用調劑記錄、處方、帳單、收據及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應詳細説明並提供有關文件及資料,不得拒絕。

第十七條在協議期內,乙方地址、名稱變更應事先通知甲方,並終止協議,同時持變更登記相關證件到甲方重新辦理申報手續。如乙方被吊銷《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自吊銷之日起終止協議。乙方變更法人代表者,自藥品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視同特約主體變更,甲乙雙方應改簽協議或終止原協議。

第十八條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藥品費結算或遇違約出現爭議時,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在協議期滿前1個月內續簽。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統籌地區社

會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保險經辦機構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

保險協議書5

甲方:xxx

乙方:xxxxxxx

甲方20xx年x月x日到乙方處工作,當日乙方通知甲方,乙方將統一為其在xx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乙方為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原因:xx本人在本地區以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

乙方將因購買社會保險而應當由單位繳納的參保費用直接支付給乙方。該費用由乙方根據泰州市高港區社保機構公佈的上一年度參保基數確定,每年核定,並按月與工資一併發放給甲方。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泰州市高港區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並從社保機構受理甲方的參保當月起停止向甲方發放社保補貼,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甲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要求乙方為其補辦在乙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甲方需退還已從乙方處領取的全部社保補貼,並按照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應當由其繳納的社保費用,對在補辦社保保險中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甲方負擔。對按照規定能夠補辦的社保項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費用後,按照規定為甲方補辦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還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均認識到,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其他險種。在因甲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負擔。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乙方:xxxxxxx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日

保險協議書6

一、保險公司理賠協議書需要注意什麼

1、如果支付給對方賠償金,應當詳細列明該賠償金包括的項目,比如醫療費、受害人及其親屬的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絕不何只寫支付對方賠償金多少錢,以防日後對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訴訟。

2.通事故賠償協議必須約定,賠償方支付了賠償金後,對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繼續要求賠償。否則,你有權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3、作為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的受害方必須牢記:讓對方在協議書中,標明賠償的具體金額、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後果。

二、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通常投保人會因為保險標的的損害或者喪失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因為保險標的的保全而獲得收益。只有當保險利益是法律上認可的,經濟上的,確定的而不是預期的利益時,保險利益才能成立。一般來説,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存在,這時才能補償損失;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存在,用來防止道德風險。

以壽險為例,投保人對自身及其配偶具有無限的可保權益,在一些國家地區,投保人與受保人如有血緣關係,也可構成可保權益。另外,債權人對未還清貸款的債務人也具有可保權益。

其成立條件是: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經濟上有價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確定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具有利害關係的利益。

保險費率

保險費率是保險費與保險金額的比例,保險費率又被稱為保險價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險金額應繳納的保險費來表示。

保險人使用保險精算來量化風險。保險人通過數據的編制來估算未來損失(預定損失率),通常採用合理的近似。保險精算使用統計學和概率來擬合併分析風險分佈狀態,保險人運用這種科學原理並附加一定條件來釐定保險費率。

這些附加條件包括預定投資收益率、保險單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和税金,人壽保險公司的附加條件還主要包括預定死亡率。

保險公司所必須支付的預定利率將會拿來與市場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較,根據比較,許多保險公司並沒有在預定利率方面勝出,但是他們寧肯將其控制到比從別處借款的利率還要低。如果不這樣,保險公司將不會給所有者的資本以回報,那麼他們將借錢給其他地方以獲得市場價格的投資回報。

保險協議書7

甲方:天津市財政局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採購中心關於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xx-D-0080)的成交結果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定義

本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一)使用單位: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二)參保車輛: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

(三)服務: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甲方和使用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

二、保險標的

(一)甲方將對使用單位參保車輛向乙方投保。

(二)保險公司最終承保數量以使用單位向乙方實際投保數量為準。

(三)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並及時為甲方和使用單位出具車輛保險單。

三、保險險種

基本險險種:

(一)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二)車輛損失險。

(三)第三者責任險。

四、保險費用標準

(一)基本險保費標準:按照磋商承諾執行(見附件2)。

(二)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機動車輛跟標險種,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

(三)各區縣行政事業單位跟標的機動車輛,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並由各區縣財政局簽訂合同。

五、投保方式

(一)基本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如下:

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確定。

2.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足額投保。

3.第三者責任險:按照5萬元限額投保。

(二)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險種,乙方應同時辦理,並享受同等優惠率。

(三)乙方承諾天津市現有的所有營業網點及合同有效期內增設的網點均接受本項目相關業務的承保、理賠服務(見附件3)。

(四)當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准調整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調整係數時,乙方應將調整依據和方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後執行。

六、保費支付方式:

(一)參保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支付。

(二)乙方承諾於合同有效期內承擔使用單位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及增加險種的保險責任。

(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提供服務。乙方應於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使用單位磋商需求提供保單,並與使用單位簽訂《分合同》(分合同格式見附件

1)。

(四)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七、質量保證

(一)乙方承諾除全國統一的24小時客户服務熱線外,為本項目設立專門的服務熱線(見附件4)。

(二)乙方應保證服務質量,且不能低於合同規定的範圍和種類。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提供的保險服務實行檢查或抽查。

(三)乙方在收到使用單位或甲方關於質疑服務質量問題的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應迅速查處並答覆。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後沒有彌補缺陷,使用單位或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保證使用單位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根據使用單位的通知及時提供承保、理賠服務。

八、基本服務承諾

(一)後期執行信息反饋要求

1. 按照天津市財政局和使用單位要求提供投保車輛、新購車輛相關保險手續、出險車輛、理賠項目及維修費用等方面的信息。

2. 情況報告要求

保險公司須每季度和每年度向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報送《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

(1)使用單位參保車輛的承保、理賠、統計及分析情況等。

(2)機動車輛變更情況,包括新購、調撥、報廢、丟失等。

(3)根據統計信息及業務開展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包括保險公司項目管理和服務方面工作、使用單位車輛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協調方面工作等。

(4)報送時間為每季度末5日和每年度末15日內。

(二)承保服務承諾:

1. 承保基本服務承諾

(1)保險公司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具體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負責使用單位投保車輛全部承保、理賠服務,並提供上門服務。如上述部門或人員有變動,保險公司於3個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單位。

(2)保險公司不得拒絕使用單位的投保需求及續保的需求。

(3)保險公司主動做好承保服務,並積極配合使用單位,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4)根據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和需求為用户設計最佳投保方案。

(5)使用單位車輛保險到期20日前,主動聯繫續保事宜,服務專員於保險到期10日前辦妥相關手續。

(6)新增的車輛,若使用單位有需求,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辦理車輛上牌、過户、轉籍等手續,並及時將相關保險手續送達使用單位。

(7)按照使用單位車輛變更通知(如過户、調撥、報廢等),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使用單位填寫批改申請表,在得到使用單位確認批改後,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保險單等工作並及時送達使用單位,保費餘額退回使用單位。

(8)負責協調各單位與原保險公司中止已簽訂的保險合同,並足額收回應退保費。

(9)安全及保障服務。

2. 承保其他服務,在不違反《保險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經營特點提供優於或多於上述承保基本服務的其他服務(見附件5)。

(三)理賠服務承諾

1. 理賠基本服務承諾

(1)理賠指導

承保初期組織理賠指導服務,組織使用單位進行詳細的講解和説明。賠案發生後,服務專員協助使用單位辦理索賠手續,及時答覆使用單位提出的相關問題。建立項目專門理賠檔案,定期分析理賠案件的特點,總結經驗教訓,作

為向車主提供防災防損建議的重要依據。

(2)快速查勘定損

車輛出險後,出險車輛可在第一時間內與服務專員進行聯繫,也可撥打24小時客户服務熱線或本項目服務專線報案。查勘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與使用單位配合制定應急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3)承修質量保證

車輛出險後,保險公司提供不同車型的合作4S店,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除此以外,使用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採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保險公司與政府採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並簽定合作協議,並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

(4)理賠服務時限

a.現場查勘時限

接到報案後,如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要求或保險公司認為需要現場查勘,應立即指派服務專員及專門人員出現場,市內應在40分鐘之內,郊區縣應在90分鐘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外地出險,保險公司查勘調度應在半小時之內與當地系統內公司取得聯繫,並督促到達事故現場查勘。

b.賠付時限

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後,保險公司按下列時限支付賠款:

5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後,實行綠色通道,立等可取;

30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後,2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

(5)對於小額一般事故的處理簡化手續,為本項目設立理賠綠色通道,使賠案在各理賠環節均得到優先處理。

保險協議書8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吳文兵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託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險協議書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甲方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簽定的工程設計合同為主框架(下稱《人保設計合同》),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承擔《人保設計合同》裏所約定“乙方”事宜的項目,本合作協議為《人保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人保設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作協議與《人保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全省基層網點裝修工程設計

2、取費方式(人民幣):設計費為人民幣/M2,單價包乾,含税(含單價70元/M2税費;另單價50元/M2税費由甲方支付),含管理費(含單價120元/M2管理費)。

第二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檢查督促《人保設計合同》的全面實施,協助解決設計過程中出現的重要事項。

2、協調、協助乙方進行施工圖會審、修改。

3、協調乙方進行各網點的勘測。

4

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打入乙方公司帳號的錢款。

(二)、乙方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根據《人保設計合同》各項條款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制訂設計方案,涉及建築結構方面的設計必須有專業結構書的簽名確認。

2、負責《人保設計合同》中規定的各網點室內外裝飾、CI標識、消防及空調圖紙繪製,並提前2天交與甲方審圖。

3、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國家、省廳的有關規定,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中標識相關材料品種、規格、材質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做好設計工作資料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整理成冊。

5、負責各網點設計工作的勘察測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取費方式的.約定及時支付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準私自代表甲方簽訂《設計合同》。一經發現,視為乙方違約,並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9、設計工作期內,乙方所有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醫療、保險費及各類事故發生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設計費用的約定

1、本工程單位面積設計費為人民幣元/M2,單價包乾。

2、按《人保設計合同》計費方式,以網點為收費基礎。

3、按《人保設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進度款進入乙方公司帳號後,乙方扣除70元/M2的設計費和另單價50元/M2税費後,剩下部分將由甲方全部支取。

4、本工程所有税金由乙方負責。單位設計費也已含管理費。

5、《人保設計合同》裏如有另約定補助項目的,乙方分得60%,甲方分得40%。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違約方必須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2、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違約賠償金伍拾萬元整。

3、因項目過程因甲方問題和不定因素髮生所造成的經濟原因,甲方應以收取費用的比例共同承擔。

4、項目進行中因建設方超過合同的要求或是其他服務要求甲方應配合乙方向建設方追求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費歸於乙方。

5、因甲方與建設方協商之後沒有告知乙方,如因工作內容與之前商議不同不符,乙方有權不接受!

第五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執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保險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註冊會計師協會

為了更好地發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就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責任保險條款問題進行研究,共同制定有關條款。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在雙方確定的條款基礎上,對保監會批覆的(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以下簡稱《條款》)中不明確和不具體的地方在本協議中作進一步的解釋和規定,此解釋和規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條款》第三條被保險人定義為:本保險所指被保險人為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正式聘用的註冊會計師。

二、《條款》第三條國內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修改為:審計業務是指被保險人出具的審計報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規範和管轄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註冊會計師管理條例》規定的必須由註冊會計師承辦的會計報表審計、企業資本驗證、企業改組、合併、分立、整頓、解散清算審計、淨資產驗證、納税申報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三、《條款》第三條利害關係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投資人,債權人及政府部門。

四、《條款》第三條每次保險事故,是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因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的過失行為導致出具的審計業務報告失實而向被保險人提出的單個索賠或系列索賠。

五、《條款》第四條修改為: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後,被保險人在承辦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造成委託人和利害關係人的經濟損失,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在保險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依照本條款及補充條款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六、《條款》第六條刪除第十一項,第三項修改為: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私自接納的審計業務。第五項修改為:被保險人在本保險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賠情況。第六項修改為:“在保險單規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險人簽署的審計報告。”

七、《條款》第八條修改為:“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之內,被保險人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則視為自願放棄權益。”

八、《條款》第十六條更改為“投保時,被保險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填寫投保問卷”。

九、《條款》第十八條更改為: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註冊會計師人員發生變動,應在一月之內通知本公司。

十、《條款》第二十條更改“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采取欺詐,隱瞞等惡劣手段侵犯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十一、《條款》第二十一條更改為“本公司有權對被保險人的經營風險狀況進行風險評估,對本公司提出的經被保險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議,被保險人應認真付諸實施。”

十二、此險種在確定追溯期時,採用以下原則,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即連續投保,連續計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斷保險後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計算,即追溯期僅追溯至重新投保後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斷時間在一年之內的,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繳中斷期間l00%的保險費後,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斷之前的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但對於中斷期間已經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中斷保險行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復。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一年;以後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以後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三年;以後年度投保時,類推。

十三、被保險人發生賠償後,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並按比例補交相應的保險費,可以將累計賠償限額恢復。但恢復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

十四、在保險期內,如被保險人宣佈歇業、經營期滿註銷或被主管部門撤銷,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後,因過失行為造成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在宣佈歇業、經營期滿註銷或撤銷之日起三年內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索賠的,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如五年內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索賠的,被保險人交納年保費的20%後,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按甲方上報保監會前雙方達成的費率,由甲方與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投保,具體保險費率詳見協議的附件。

第四條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條款》和《補充條款》進行修改,應由甲乙雙方同意並就修改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關款。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保險責任。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事件,甲方應第一時間到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瞭解情況,辦理賠償手續。如果發生爭議,甲方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解決有關索賠事宜。如無法達成意見,由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鑑定委員會予以鑑定,當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機關裁定。

第六條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標準保單。甲方在與各事務所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各所的具體情況與各事務所協商保險合同的內容。對於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三年未出險的會計師事務所,甲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整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建立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開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具體時間為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四上午。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成立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

鑑定委員會,對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責任進行鑑定。責任鑑定結果實行投票表決制。鑑定委員會如果無法得出結論,應交仲裁機關裁決。

第九條乙方應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填寫會計師責任保險投保問卷和投保單,並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條甲方應在保單正本備註欄註明“《條款》與《補充條款》相予盾時,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11

為做好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維護存檔人員合法權益,規範社會保險代辦行為,根據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存檔機構代辦社會保險工作暫行規定》,_________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__(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乙方),代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事務,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市____鎮自由職業者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收取社會保險費的事務工作。

二、甲方對乙方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的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的職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政策法規資料,開展業務培訓。

三、乙方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追索經濟損失並可以單方解除《代辦協議》。

四、乙方代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事務,不收取代辦費。

五、乙方應當為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同時辦理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三項社會保險。

六、乙方應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專户或獨立管理的基金帳户,各險種要單獨建帳,使用統一的社會保險專用發票。確保基金及基金所產生的利息及時全額上繳甲方,不得滯留或挪做它用。

七、乙方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開展社會保險代辦事務,並且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業務培訓。乙方超越委託權限辦理的社會保險事務,責任自負,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積極合作、相互支持、平等協商的原則研究解決。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期限屆滿雙方是否繼續續約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協議時,必須做好代辦事項的善後工作,應提前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十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傳真:

為了促進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業務全面發展,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飛機__________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飛機保險中,在核保流程和費率上儘可能予以便利。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後,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項目。

2、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於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乙方並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為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一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於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一個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為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訂業務指定為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為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為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飛機保險主險手續費為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投保飛機保險附險手費為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飛機保險手費中,投保飛機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為次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給第三方,否則構成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險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穩定職工隊伍,同時幫助職工建立一份補充的養老保障,甲方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為下屬職工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為其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包括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條款),具體投保的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責任等由甲方全權決定。

二、甲方為乙方辦理商業養老金保險而墊支的保險費,作為甲方給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滿足下列條件的,則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歸還該借款,同時乙方有權按保險合同的規定領取保險金。

1.職工在甲方工作並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退職條件,且在甲方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

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統內部調動的;

3.投保後,在職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身故的;

4.因特殊原因,由總經理室決定給付。

三、對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上述借款及相應的利息。

1.勞動合同期未滿,本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決定與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期滿,本人要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或單位決定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的;

3.除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以外原因離開公司的。

四、乙方同意將保險單存放於甲方處作為質押,質押期至保險金支付時止。

五、若乙方在離開甲方單位一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的,則甲方有權向保險人申請辦理解除保險合同手續,解約金款項歸甲方所有。

六、在質押期內,乙方不得向保險人辦理保險合同轉讓、掛失補發、投保人變更、解除合同、保費墊交、減保、減額交清、權益轉換、保險關係轉移等事宜。

七、本協議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辦理的所有商業養老金保險事宜均有約束力。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為乙方辦理了商業養老金保險的也按本協議執行。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14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住所: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項目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中,在核保流程和費率上儘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後,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項目。

2、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於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乙方並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為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______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於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______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內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為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訂業務指定為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為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為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建築工程保險主險手續費為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投保建築工程保險附險費為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機動車輛保險手費中,投保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手續費,交強險不計入手續費。手續費為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手續費採取每單業務一結方式,由甲方與乙方核對後結算當筆手續費,需甲乙雙方指定人員書面交接支付手續為確保甲乙雙方雙贏,乙方有權利暫扣留______元人民幣手續費作為暫扣手續費,超______元人民幣後方進行手續支付。

3、乙方有權利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制訂相應保險產品優惠費率,乙方提供的具體優惠費率如下:

(1)建築工程保險按造價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為______萬元,所對應費率為每萬元造價為______元人民幣。

(2)建築工程保險按面積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為______萬元,所對應費率為每平方米造價為______元人民幣。

4、若甲方未能保證所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合計總造價大於等於______億元人民幣,乙方有權利不支付暫扣手續費。

三、其它約定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雙方有單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行為,對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保留追究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自違約行為確認並向對方發出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協議自行終止。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三)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給第三方,否則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四)凡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15

甲方:中國人壽保險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自願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證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對代理人________的保證責任,原《保證合同》同時終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擔保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內,如甲方發現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為其提供擔保期間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仍應在原擔保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雙方因此產生糾紛,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Tags: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