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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

欄目: 中國小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48W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1

教育懲戒權在社會、學校、教師、家長的爭論、呼喚、討論中在20xx年xx月xx日和大家見面了。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

最近一段時間,圍繞教師體罰學生的爭論也是一浪又一浪。《規則》將對教師懲戒權的使用原則、使用範圍、使用方式,作了詳細的規定,對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進行了明確的界定,我們每一位老師要好好學習,慎用、敢用、會用教育懲戒,教育學生不讓位,家長也應該學習規則,理解、支持、配合學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規則》讓學校、老師有了懲戒權,但我們教師一定要謹記,教育懲戒的初衷是"育",是為了讓學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懲戒不僅僅是賦予學校和教師的權力,更應該是一種教育方式,通過“懲戒”讓學生認識錯誤,改正錯誤。一切不以教育為目的的懲戒都是一種流氓行為。

我們提倡有温度的懲戒。作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麼教育手段,保護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餘為“0”,有了“1”,“0”才有意義。因此我們的懲戒,一定要關注學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懲,要尊重學生,不能侮辱到學生的人格。細看《規則》有明確的規定,不得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懲戒只能使用在學生不良行為上。學習上的後進生是不可避免的,對學習不好的學生,老師還是要多多鼓勵,花一點時間為孩子補缺補差。調皮搗蛋,不願學習的孩子,老師在懲戒時,一定要了解學生的具體情況,給孩子申辯的.機會。社會很複雜,孩子很脆弱,單親家庭、重組家庭、留守兒童、貧困家庭等對孩子的影響是無形的,教師的懲戒更多的要讓“愛”挽救的往往不是一個孩子而是幾個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鬧是一種病態,家長要理解並配合學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識的學習學校教育大於家庭,但對孩子品行的影響,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為習慣的養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來。《規則》中對懲戒權的適用範圍就是在學生的行為上,要讓孩子改掉不良的行為習慣,是長期的過程,需要學校、家庭的共同引導,長期督促。孩子受到適當的懲戒,家長也不必要心痛,成長的過程,不可能只有鮮花,你不可能為孩子擋住所以的風雨。教育只有寬嚴相濟,有獎有懲,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風景。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2

教育部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這可以説是教師們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規。長期以來,教師們最頭疼的就是在實施教育懲戒的時候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一旦和孩子的家長產生理解上的矛盾,那麼就很可能讓教師處於弱勢的地位。

這部《規則》詳細的規定了能夠實施懲戒的具體情況,同時又對教師嚴厲禁止的行為,做出了非常細化的規定。《規則》既充分保證了教師的權利,也充分保證了學生不受到體罰以及變相體罰。

個人覺得在這裏面對於罰站的時間的規定,體現了一種人性化和嚴謹性。既可以對孩子起到懲罰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為過度罰站,引發孩子健康上面的風險。有了具體的時間規定以後,如果教師按照時間規定對孩子進行懲罰,孩子出現了暈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狀況。在責任劃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鬧。

可以讓教師,真正做到,慎用懲戒,敢用懲戒,擅用懲戒。

同時,家長也不用擔心,教師懲戒孩子的時候會用體罰的`方式,因為相關的規則已經明確規定了教師不能採用的懲戒方式:

1、嚴禁擊打、扎針。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來流傳下來的懲戒教具,正式退出歷史舞台。2、嚴禁過度罰站、機械抄寫。這保護了孩子的身體健康,同時又呼應了教育部之前關於禁止機械性重複作業的相關規定。3、嚴禁辱罵。教書育人,如果對學生採取人格上的辱罵,那麼這樣的教師妄為人師。這是對教師個人道德上面的規範。4、嚴禁連坐。因少數人而懲罰全班這種心理上的壓制性懲罰,損害公平性,也傷害同學團結,被禁止。5、嚴禁因為成績懲戒學生。進一步貫徹鼓勵教育為主的教育方法,呼應減負政策。6、選擇性懲戒。維護了教育公平。7、指派他人懲戒。避免教師借刀殺人式的懲戒行為,避免實施懲戒的學生心理畸形發展。8、其他一切損害孩子身心的方式。為整個法規留了一個可控空間。

本人為這部《規則》的頒佈送上一個贊,它詳細規定了教師的行為,也保護了孩子的利益,既貫徹了減負的政策,也維護了孩子們身心健康的發展。條文中的一些細節,體現了規則設計者的智慧。也為現在比較緊張的家校關係,起到了調停的作用。相關部門也可以根據這部規則,在矛盾發生的時候,做出更科學的判斷,採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3

完整的教育不能沒有懲戒

網爆,15歲男生被6名未成年人圍毆致死。此事一出。再次挑動人們的神經。

據報道,10月29日晚,陝西興平市,15歲的八年級男孩袁某,被6名未成年人用木棍羣毆致死,後在一農田處被埋入土坑。6名殺人狂魔,其中有4人是職校學生。

教育悲劇真的不可避免嗎?

如果是突發事件、偶發事件,人們的心理是可以接受的。畢竟,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但是,如果是人為因素,而且頻頻發生,那就得深思了,有必要探究悲劇的深層次原因了。

近年來,學生傷害事件不斷上演,尤其是未成學生傷害他人的惡性傷人事件頻頻出現,這些看似社會問題,其實根子在教育。

我們反覆強調立德樹人的教育方針,可教育的結果是悲劇頻出,而且不是小概率,這與教育方針的實現還有多大距離?教育是複雜的,人性也是複雜的,因此,教育的手段就不可能是單一的。

但在今天,不少糊塗的家長,部分一線老師,在有些偽專家的忽悠下,教育觀念嚴重出岔,因而失去了教育性。比如對孩子懲戒權的失落。

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説過:“人的成長過程中,要形成一些東西,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如果孩子違法了,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讓他知道怕,知道後悔,以後再也不敢了,真的讓他不敢了,才是保護他。”

這就是説,孩子一旦有錯,必須斷然制止,實施懲戒,確保改正錯誤,從而健康成長,這不正是教育的終極目標嗎?但在現實中,教育往往跑偏。不,有時候,教育簡直是縱容。

去年10月份,大連13歲男孩蔡某殺害10歲女孩淇淇,並拋屍灌木叢,行為極端惡劣。這背後其實是家長教育懲戒的旁落。

早些年,蔡某上國小時,一次,路上強行摟抱一女生,雙方家長在派出所調解時,蔡某父母對孩子的錯誤做法拒不認錯。還有一次,蔡某在小區內,公然掀一女子裙子偷窺,人家找到蔡某父親時,反遭蔡父羞辱。哪怕是蔡某殺害淇淇後,父母不僅不主動帶孩子自首,其母反而在家裏將作案現場血跡擦去,為孩子掩蓋真相……

13歲的蔡某走到今天,其實之前早已埋下了極端行為的隱患,蔡某家教不當,致使蔡某的惡性愈演愈烈,變本加厲,最終滑向罪惡的深淵,其推手或始作俑者就是其父母。

20xx年10月12日,武漢地鐵2號線金銀潭站,一位10歲左右的女孩,因為錯下了地鐵站,連踹媽媽6腳。女孩雙手插在口袋裏,媽媽拿着所有的行李。有路人勸阻時,這女孩卻追打勸説着。這種場面,媽媽沒有責怪女兒一句,不僅如此,當別人數落孩子時,媽媽卻為女兒打圓場、開脱。

啞然!這樣的女孩,在這樣的媽媽的錯誤“教育”下,女孩還有未來嗎?一個10歲的.孩子在公共場合,如此驕縱跋扈,做母親的居然沒有一點點懲戒,豈不是火上加油地放縱孩子的錯誤?孩子犯錯固然可氣,但作為成人,面對孩子的問題不施以正當的教育,不能給以適當的懲戒,是十分可怕的。因為教育的不當,我們培養的不僅僅是“次品”、“廢品”,簡直是“危險品”。

“賞識教育”、“快樂學習”,我們從不否認。如果有,那是再好不過的事,誰不想在蹦蹦跳跳、快快樂樂中完成學習和人的成長呢?然而,教育從來就沒有一味地賞識和快樂,學習任務的完成和人的健康成長,僅僅依賴釋放天性是不可能的。

現在有些人大肆渲染“兒童中心”論調,有點過頭了。強調以兒童為中心,當然沒錯,因為過去一味強調“學科本位”、“教師中心”,致使教育的人性化嚴重不足。但是,極端放大人本思想,就矯枉過正了。所以,教育懲戒不能缺失。

沒有懲戒,教育就不完整。因為教育本身是複雜的。不同孩子,成長過程是不一樣的。同一個孩子,在不同學段,採用的教育手段也是不同的,這不就是因材施教嗎?

一個人的成長是漫長的,在這一過程中,整體上長期地不用一點懲戒的教育是沒有的。人類社會誕生以來,對成人對兒童的各種懲罰措施、懲戒辦法,是一以貫之的,無論你喜歡與否,接受與否。

社會生活中,欠債不還錢的老賴,就要受到失去誠信的懲罰。亂闖紅燈,當然要給以交規處罰。

家庭活動中,貪玩遊戲的孩子不學習,家長就得采取強制措施懲戒。對長輩無禮,必須懲戒孩子,習得禮貌待人。

學校呢?同樣要有懲戒,否則任何學生都可以上課遲到,課堂不聽講,課下不做作業。沒有懲戒,校園欺凌豈不氾濫?人的成長必然伴隨着錯誤性,這是事實,老師和家長沒有必要諱疾忌醫。

一線教師,沒有必要羞於啟齒懲戒這一話題,也不必陷入無休止地爭論要不要懲戒的問題,更不能迴避懲戒。

教育的本來面目,決定了教育懲戒是一種客觀需要,也是教育手段之一。唯有實施懲戒,教育才是完整的、完善的、正確的!、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4

【“無緊箍不成佛”】

多少年來,教師懲罰不聽話的孩子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作為我們八、九十年代出生的人來説,哪一個不是從小在父母和教師的“棍棒”之下成長起來的?我清楚記得小時候家長會以誠心誠意的口吻請求我的老師:“李老師啊,孩子不聽話就辛苦您使勁打,要一直打到聽話為止……”老師是真的聽取了家長的意見。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長和我的老師,是他們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後來,不知是誰提出所謂的“賞識教育”,説什麼“好好子都是誇出來的”,孩子在家要父母誇、爺爺奶奶誇、姥姥姥爺誇、七大姑八大姨誇,在學校要老師誇、同學誇……我認為這些言論都是沒有科學的理論依據的,但是很多家長都信以為真了。您試想,一個孩子整天被誇讚聲音包圍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發展嗎?他們得到真正的快樂嗎?他們能獨自承擔現實生活給他們帶來的壓力嗎?他們能成為頂天立地的祖國棟樑之材嗎?他們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師批評就會抑鬱,就會尋死覓活,更有甚者,家長會追到學校問責教師,甚至毆打老師……這樣荒唐至極的事情屢見不鮮。導致廣大教師們整日“提心吊膽”,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學生,生怕給自己招來“禍患”……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風氣造成的,為什麼會有這些不良的教育風氣呢,因為教師的手中沒有了“戒尺”,教師説話變得不“硬氣”了,教師儼然成了弱勢羣體中的弱勢羣體了。

20xx年12月23日,教育部頒發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規則中明確規定了中國小校及其教師在教育教學和管理過程中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對於廣大教師朋友來説,真是“教師擁有懲戒權,翻身農奴把歌唱”了。

針對規則的頒佈,我表示贊成。這條規則讓廣大教師朋友在行使懲戒權時有據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規則所稱的教育懲戒,是指“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由此可見,規則的制訂是以為了“學生認識和改正錯誤的行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懲戒”不等同於“懲罰”。我認為“懲戒”的重點應該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過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讓學生引以為戒,“戒”掉壞毛病,養成好習慣。而“懲罰”的落腳點是在“罰”上,如體罰、變相體罰、身體上的懲罰和心靈上的懲罰等。

規則的第十二條中也做了明確的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條不當行為”。這也是在給“懲戒”與“懲罰”之間劃出了一條清晰的分界線。我們廣大教師在行使懲戒權時也得嚴格把二者區分開來,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師對規則的內容爛熟於心,那麼在行使懲戒權的時候就不會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嗎?是否會有家長為了護短再一次的“強詞奪理”呢?比如把教師對孩子的“語言勸導”説成“當眾侮辱”他的孩子,把教師讓孩子做的.“書面檢討”説成是對孩子的“千字文變相體罰”等。

從這一點出發,我覺得在規則正式執行前還得扭轉家長的育兒觀念。要讓家長明白老師都是全心全意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才這麼做的,要讓家長明白我們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紀守法,孩子從小更是要有規則意識、法治意識,自己孩子在校違反了校紀校規就要按照規定進行懲戒,孩子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起應有的責任。“規則意識”“法制意識”不僅要深入孩子們的心靈,更要讓它深入家長們的心中。這才是教師能夠有效順利行使教育懲戒權的可靠前提。

規則中的第四條説到“實施教育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其中“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這句話讓我想到了一個影視片段,大致內容是這樣的:

老和尚帶着小和尚過着安靜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邊玩耍,看到青蛙,就把一塊石頭綁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掙扎游水,小和尚開心極了;小和尚看到小魚,又把石頭拴在小魚的背上,看到小魚艱難地遊着,小和尚開心極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條小蛇,又把石頭綁在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處的巖石上打坐,目睹了小和尚的一切,卻沒有説話。

晚上小和尚累得呼呼大睡,老和尚用一塊十來斤重的石頭綁在了小和尚的後背。第二天小和尚醒了,揹着大石頭太沉,請求老和尚把石頭解開,老和尚問小和尚:“難受嗎?”小和尚説:“難受。”“那青蛙、小魚和小蛇呢?”“和我一樣。”……

老和尚命令小和尚:“揹着你身上的大石頭上山去解救這三隻無辜的小動物,如果有一隻小動物因你而死,你的心裏會永遠揹負着一塊大石頭。”最後只有青蛙奄奄一息,生命尚存,小魚和小蛇早已死去。

小和尚因為自己的頑劣讓小動物無辜送命,自己的內心受到了很大的譴責,他坐在一邊陷入了深深的思考,這是他人生第一次深思。這場深思直達他內心的裂變處。

老和尚是多麼高明的智者,他是我們教師的榜樣,他在小和尚犯了錯以後“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小和尚)過錯程度相適應”,達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這是正確有效運用教育懲戒權達到的良好效果。

教育不是萬能的,沒有懲戒的教育的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是需要懲戒的。教育是一門藝術,而教育懲戒權又是教育中尤為特殊的一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規律、規則,又要靈活運用、重視實際方式與方法。

學校和教師要會用、善用、慎用教育懲戒權。我們堅信,在社會、家長的配合下,一定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態。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5

很長時間以來,關於要不要對學生進行懲戒,如何進行懲戒的討論,社會一直沒有停止。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對這一熱點問題作出迴應。

《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作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為教師依法依規進行教育懲戒提供了依據,也釐清了懲戒與體罰之間的邊界,對懲戒的實施範圍作了更明確的界定。

正如《規則》所明確的,教育懲戒不是對學生的任意懲罰,而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這與明確給出的7類不當教育行為一起,劃清了教育懲戒與懲罰的邊界。教師在實施懲戒時,要嚴守這一邊界,父母、社會各方面也不宜跨越這一邊界對教師實行的正常懲戒加以質疑或干擾,如此才能更有效地發揮懲戒的教育效能。

在實施懲戒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的正當權利都需得到維護。懲戒是教育的一種方式,要堅持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同時懲戒也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此外,在實施過程中,還應注意到雙方權利的同等保護,這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規則》明晰了懲戒的分寸,為各方面就教育懲戒達成共識奠定了基礎,必將大大減少家長、公眾以及社會對教育懲戒的歧義及爭議。不過,這並不意味着今後關於教師的懲戒就不會再有爭議。因為,懲戒作為教育的一部分,它本身就是一門藝術,它的使用總是處在不同的情境下,不存在唯一的標準、方式,教師必須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既然作為藝術,那麼對它的探索就是無止境的。

對於情境,《規則》要求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而這些情形本身又有知情與否、初次與屢次、情節輕重的'差別。《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如何對應這三類懲戒顯然必須經過教師的裁定。而不同老師如何裁定顯然與他的工作經歷、教育智慧、師生關係等因素直接相關。

在整個教育過程中,教育智慧高低不同的人,使用懲戒教育的比例不同、方式不同、組合不同。智慧的教師將會更加充分使用正面引導,十分謹慎地使用懲戒;先使用積極引導,迫不得已時才使用懲戒;將懲戒當作高懸之劍,讓每個學生都能看到其威嚴,卻未必用它觸及某個學生的身體。在使用方式上,《規則》本身就是對每個在校學生都要面對的“懲戒”,並非要懲戒到某一個具體的學生才能發揮懲戒的教育效用。

在懲戒實施過程中,教師的藝術水平還體現在能否依據因材施教的原則,根據自己對學生的瞭解,對不同的學生以不同的方式使用懲戒,學生性格特徵、過錯過程、動機與效果、心理狀態等因素都應該作為懲戒實施的背景條件加以考慮。教師要切忌以自己的情感左右懲戒,尤其不能在明顯不理性的時候使用懲戒。

《規則》給學生、家長等相關當事人依法參與制定、完善校規校紀,明確學生行為規範,健全實施教育懲戒的空間和機會,顯現出規則的開放性。學生自己參與制定班規校紀,都要面對的“懲戒”,並非要懲戒到某一個具體的學生才能發揮懲戒的教育效用。

在懲戒實施過程中,教師的藝術水平還體現在能否依據因材施教的原則,根據自己對學生的瞭解,對不同的學生以不同的方式使用懲戒,學生性格特徵、過錯過程、動機與效果、心理狀態等因素都應該作為懲戒實施的背景條件加以考慮。教師要切忌以自己的情感左右懲戒,尤其不能在明顯不理性的時候使用懲戒。

《規則》給學生、家長等相關當事人依法參與制定、完善校規校紀,明確學生行為規範,健全實施教育懲戒的空間和機會,顯現出規則的開放性。學生自己參與制定班規校紀,自願遵守,自覺監督實施本身就是最為有效的教育。各校在實行的過程中能否結合本校具體情形、制定適合的規則,考驗學校治理者的智慧。

《規則》的發佈是一個新起點,關鍵還在於如何落實好。在探索的過程中,建立健全教育懲戒的實施、監管和救濟機制,讓學校和教師會用、敢用、慎用教育懲戒,讓家長和社會理解、支持、配合學校及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實現立德樹人的目標,仍任重而道遠。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6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裏,由於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於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於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為學生管理問題發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的出台,為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

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範文網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真正為教師代言,以後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眾的説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為,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麼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並不是什麼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為懲戒失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教師而言,並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後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為。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首先教育是出自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於愛的目的,並且事後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為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着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為,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

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眾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説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教育懲戒,施之有度

班級遲到現象可謂是一個最常見的班級問題,如何能夠遏制住這一現象,想必無數個班級想了無數個辦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這樣的規定:無正當理由遲到需要罰站,且以遲到的時間長短來決定罰站時間。

這一做法看似能夠有效防止學生遲到,但這沒有針對問題,且弊大於利。

學生的心裏成長對學生的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以遲到一分鐘罰站十分鐘的規定裏,一分鐘可能換來十分鐘的心裏摧殘。作家三毛在上學時就受到老師嚴重的懲罰,導致心裏受到摧殘從而患上心理疾病,從疾病走出來花了很長的時間和精力。所以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那些在罰站的過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動要以結果的成效為目的。在罰站的這個懲罰中,並不能帶來實際的作用。雖然是罰站了,但學生不會意識到遲到這是個不好的習慣,只會機械地認為遲到就應該罰站,這樣不僅不能從源頭上解決遲到問題,更不利於學生好習慣的養成以及正確觀念的形成。周而復始,學生是因為懼怕罰站而不遲到,但依舊是沒有形成正確的時間觀念,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古時有教書先生戒尺懲戒,揮鞭教育。當學生有什麼做的超出規矩的行為時,適當的懲罰是可行的。在中央頒屬的相關文件中,明確提出了教育懲戒一詞,是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都是在實施的過程中,懲戒的輕重標註是什麼?什麼樣的懲戒才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這些都需要教育機構、學校、班級以及從事教育事業的每一個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個個小幼苗澆灌、培育成參天大樹的過程。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好的教育方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持久深遠的。以百年樹人之心培育學生,雖然路程曲折漫長,但從細微處入手,從小小的班級開始,適當施懲戒,獎罰並行,終會成就參天的樹林。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7

3月1日,《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正式施行。該規則在明確中國小教師可行使多種教育懲戒手段同時,也為懲戒權劃出了“禁區”“紅線”,同時賦予學生、家長申訴的權利,並強調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新學期伊始,懲戒規則能成為教師依規適度行使懲戒權的“底氣”嗎?學生與家長們能接受配合嗎?規則能滿足“小懲大誡”“因材施‘懲’”的目標嗎?

大部分教師和中國小生均表贊同

“我和同學們一起根據規則有關內容,制定新的班規。這讓班級管理更加有底氣。”廣州荔灣區南塘大街國小六一班班主任李雅斯在懲戒規則實施首日已和學生一起進行了學習。

南塘大街國小六一班莫曉璐説,規則實施首日,有同學上課吵鬧,老師先是提醒勸阻,對仍不聽勸阻的同學,老師增加他的作業。

“我覺得罰抄寫,罰背書,罰做衞生,只要不是太多,是可以接受的,不能接受的是打罵等體罰。”多名國小生告訴記者,大多數同學認可規則確定的懲戒方式。

部分教師感覺進行教育懲戒時更有底氣了。“以前有調皮的孩子,我們請家長協助管理,家長説讓我們罰站,但學校又不允許。現在明確了規則。”一位五年級國小班主任對記者説。

同時,記者瞭解到,對規則明令禁止“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身體傷害,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等“劃紅線”內容,大部分教師和中國小生均表贊同。南塘大街國小六一班學生譚曉洛説,最擔心因犯錯被孤立,嚴禁“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這條規定讓他放心了。湖北國小家長張女士則表示,“適當增加額外的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的規定比徵求意見時“適當增加運動要求”更穩妥。

“不好管”等問題無法短期內消除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有規則做“靠山”,但在教學實踐中,教師“不好管”“管不好”的問題恐仍無法短期內完全消除。

平衡教師“合規懲戒”與學生“個體感受”難。記者採訪發現,即使是認同懲戒規則的學生,對各類懲戒方式的個體感受差別很大:有國中生認為青春期越懲戒越叛逆,會適得其反;有國小生認為罰站一節課太重,罰抄多於一遍不可以,如果取消參加“春遊”這樣的集體活動太殘忍;還有學生認為罰做特定公共區域衞生,如廁所,無法接受……

多名教師表示,學生個體感受差異大,拿捏懲戒“度”稍有不慎,對學生、教師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規則規定,為避免危險品入校,可翻看學生書包。但我擔心一旦誤判,會給學生造成心理傷害。”李雅斯説。

平衡“合規懲戒”與“責任焦慮”難。“教育懲戒可能引發部分不可預見的情況,教師懲戒力度和處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可能會引發家校矛盾,還可能對教師造成傷害。”廣州沙面國小副校長黃宏傑説。

廣東實驗中學國中部教師楚雲也表達了類似顧慮與困惑:合規懲戒行為如果引發了學生身心安全問題,教師是否要擔責?“暫停或限制學生參加集體活動”若引起青春期學生叛逆或過激行為,教師應該如何處理? “有些學生心理十分脆弱,一旦懲戒後發生了自殘、自殺、抑鬱等情況,教師很難説清楚責任。”為多所學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的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曦説,釐清懲戒行為責任的前提,是在教育懲戒中實現“過罰相當”,但當前“過”與“罰”是否相當卻難以量化,這成為落實規則的一大難點。平衡與家長教育理念的分歧難。多名受訪中國小校長表示,部分家長見不得自己孩子接受任何懲戒的“玻璃心”往往成為依法行使教育懲戒的重大障礙。

有老師告訴記者,規則規定對“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管理的”可以實施必要懲戒,但“故意”一詞難以確定,容易引起教師和家長間爭議。常見的情況有因家長擅自免去孩子作業引發的爭議等。

最適合的懲戒方式需不斷探索

多名教育工作者和專家強調,教育的目標始終是立德樹人,即便懲戒也要儘量“小懲大誡”、因材施“懲”,這要求教師們不但要依規“好好管”,更要設法“管管好”。

“比如有學生出現不文明用語或行為,讓他們背論語可能比簡單罰站更有效;對於不同性格特點的學生,也應考慮採取不同的懲戒方式。”李雅斯認為,合規是前提,最適合的懲戒方式仍需要教師根據日常教育教學實踐不斷探索。

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陳先哲建議,要對廣大教師羣體進行普法教育和規則的學習教育,提升相關培訓效能,全面增強教師的.專業能力。

華東理工大學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社會工作系博士後談子敏表示,應建立教育懲戒權的監督、救濟機制,如在學校中建立方便、簡易的學生投訴通道,利於學生維權;明確懲戒權不當行使給學生造成侵害時的法律救濟途徑;對於教師依規行使懲戒權而遭受處罰的情況,也應建立相應的權利救濟機制。

“家校互動是很重要的,充分溝通有助於消除矛盾,形成教育合力。”黃宏傑建議校方應做好懲戒行為備案以及效果跟蹤記錄,以便家長全面掌握情況,教師也能通過這些記錄更好了解學生的成長曆程,採用最優教育手段。

教育懲戒權都有哪些新變化?

不是所有孩子都可以罰

幼兒園小朋友和特殊孩子不適宜實施教育懲戒。有些懲罰,老師不可用

新規則提出了“八不準”,比如禁止“身體傷害,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變相體罰”“侮辱學生人格”,明確了懲戒和體罰之間的“紅線”。懲罰熊孩子也要“家校協作”

在實施懲戒的道路上,老師們不能“一意孤行”或“孤軍奮戰”。規則第十六條明確教師應當重視與家長溝通,家長也應當尊重教師的教育權利,配合學校進行管教。學生不服,可以申訴

規則第十七條賦予學生及家長申訴權,對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不服,可在1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起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服,還能通過申請複核、依法提起行政複議等方式解決。怎麼懲戒學生,老師也要加強培訓

針對一些教師“不會管”的問題,規則提出針對性地加強對教師的培訓,改進教育方式方法。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8

日前,教育部制定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該《規則》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規則》主要有哪些內容,記者採訪了市教育局相關人士。

《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規則》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同時,根據程度輕重,《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一般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輕微的學生,包括點名批評、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增加額外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課後教導等;較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包括德育工作負責人訓導、承擔校內公共服務、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和行為規則教育、被暫停或者限制參加遊覽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嚴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國小高年級、國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包括停課停學、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

《規則》強調,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即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其他侵害學生權利的。以此劃定教師行為紅線,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方便各方監督。《規則》也同時強調,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規則》還明確了教育懲戒的相關救濟程序,並鼓勵充分發揮家長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雛鷹實驗國小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範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近期,教育部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並於20xx年3月1日執行。

學校召開領導班子會,於麾校長帶領班子對“教育懲戒”的定義、行為,結合教育實際工作進行詳細的解讀,對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的原則、實施教育懲戒的情形、實施教育懲戒的方式與方法、學校制定校規校紀的依據,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學習。

在教職工大會上,祝潔副校長為全校教師解讀《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劃定教師行為紅線,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方便各方監督。教育部制定頒佈的《規則》,迴應了社會關切的教育熱點問題,對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進行了詳細的規範,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為教育工作者開展教育懲戒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規依據。

各學年、學科組召開教師座談會,通過學習和討論,撰寫心得體會,做好學習筆記,分享感受。每一位老師都深刻領悟到,懲戒不是樹立威信的法寶,而是以教育為出發點,在有法可依的範圍內達到教育的效果。

《規則》出台之後,給了老師教育教學中的安全感,在實施懲戒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的正當權利都需得到維護。懲戒是教育的.一種方式,要堅持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同時懲戒也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此外,在實施過程中,還應注意到雙方權利的同等保護,這也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學習之後,受益匪淺。充分體會了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敢用懲戒權,善用懲戒權,慎用懲戒權。在教學過程中,適當正確地懲戒教育有利於學生的良好發展,適當地懲戒教育還有利於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教師在實施懲戒時,引導學生分析認識,反省自身錯誤。

組內老師在認真學習了《規則》後進行了深入的交流,通過交流,最大的感受就是:規則出台,讓大家心裏會一些底氣,對教育懲戒進行定義,明確學校可以對學生進行教育懲戒的方式,這樣在處理起問題時我們有規可依。其實在日常跟家長的溝通中,不少家長也認同學校對學生的教育應當包括懲戒部分,因此《規則》的出台也讓家長對孩子可能受到的懲戒更加清楚,這樣也可以減少與學校之間的糾紛。但規則是冷的,而我們面對的學生是鮮活的。所以我們仍要有愛心、有温度,要用教育智慧來處理教育教學中的各種問題。

“愛是前提,懲戒是手段”。懲戒是為了完善孩子,使他們變得更好。如果一個孩子的成長階段,不管其行為的正確與否,遇到的全是表揚,那麼這個孩子在將來遭遇挫折時,有可能就是手忙腳亂,被動無措。在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老師用一定的方法制止和消除學生不當行為,鍛鍊學生承擔責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有利於學生心理健康成長的。

《規則》的頒佈,迴應了社會比較關心的教育熱點問題。也是第一次以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明確規定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學校、教師實現教育、管理、評價的具體方式保障,是一種教育方式,是一種具有育人屬性的方式。組內老師在討論時都不約而同談到:在以前教育懲戒沒有度,到現在孩子犯了錯,老師不知如何處理,這個規則的出台很及時,為教師依法依規進行教育懲戒提供了依據,也理清了懲戒與懲罰之間的邊界,對懲戒的實施範圍作了更明確的界定。我們更應當重視家校協作,積極與家長溝通,使家長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一起幫助孩子健康成長。

通過學習,促進了教師更新教育理念,改進了教師的教育方式方法。適當保留對學生的懲戒,不僅有助於增強學生的自律意識,也能有效促使學生形成嚴謹的學習態度與行為規範。讓學校和教師會用、敢用、慎用教育懲戒,讓家長和社會理解、支持、配合學校及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共建良好的教育生態,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翔園。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9

近日,教育部頒佈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的試行稿,規則系統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原則等,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更好地推動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規則的出台讓教育懲戒有章可循,為解決老師們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學生這一突出問題,同時有效保護學生合法的權益提供了依據。

作為教師的我們,通過學習認識到教育懲戒是一種教育手段,它與説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與受教育對象。適當的懲戒,能夠讓學生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讓他們明白什麼事可為,什麼事不可為,並且能夠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在他們對他人造成了影響甚至傷害的時候,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學會為自己的錯誤承擔後果,但教育懲戒更需要有温度,懲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標,教育的初衷是立德樹人,教育懲戒應當堅持育人為本,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觀公正,事實適度。教師也需要加強自我修養,依規履行職責,在懲戒過程中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得當,更要基於關愛學生為宗旨,注重人文關懷,最終達到育人的目的。

愛與懲罰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支架,如果沒有相應的懲罰,學生如何才能明辨是非,如何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呢?只有適當的'懲罰,學生才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只有適當的懲罰,才能真正樹立教師威嚴,只有適當的懲罰,學生才6 / 7 能遵守規則。我們的教育不應該畏縮,而應該一往無前,傳承我們的優良傳統,寬嚴並濟,獎懲分明。並不斷在學生成長的道路上指引,糾正。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散發幽蘭之香,做那一個獨一無二的自己。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10

教育部制定頒佈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從2021年3月1日起,也就是寒假過後的這個學期,《規則》就要正式實施了。,我粗略審讀了一遍,感覺大方向是有了,也説明國家終於認識到了委屈求全的教育成就不了未來,跪着的教師教不出站着的學生。就意見稿來看,一線教師要實施起來還是很有難度的,基本管理還是要靠一張嘴!套句流行語就是:“我太難了!”

從當前的管理制度看,班主任作為管理班級的第一責任人,他負責與否,和他的班級紀律息息相關。晚上蹲班的時候就可以發現,班主任都比較少下班的班級,晚上的紀律都相對鬆馳。當然,這也是和缺乏有效的懲戒手段分不開的,為什麼有行政領導、蹲班老師的情況下學生還敢講話或做其他的的小動作?那就是因為蹲班老師對他們沒有有效的懲戒手段,只能在個別同學或班級比較吵鬧的時候站在教室門口吼一嗓子:“同學們靜下來,不要講話了!”有些班級可能就此靜下來,有些班級就你吧吼的時候靜一下,一轉身,又吵起來了;有些頑皮一點的,就你吼你的,他説他的,你也拿他沒辦法。你能拿他怎麼着?你沒教這個班級,你不認識他,他也不懼怕你。瞪他?當沒看見;説他?當耳邊風;大聲點?傷了他的自尊心,動手拉他?更不敢,一不小心就被定義為打學生了!還有其他法子嗎?沒有!所以,一般的學生都不怕蹲班老師,因為管不到他,對他一點威脅都沒有!

當然,班主任也很難,從早上六點多,到下午六點,基本上的時間都在學校,都在班裏了,如果晚上再呆在學校,就算家裏人沒意見,學生也有意見了,“兩看相不厭”怕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有很多教育和懲戒措施要學校配合,只靠班主任,那就是累死也沒效果。一個學校的管理人員是否認真履職,政教處是否威嚴有力,也直接反映在學校紀律的好壞上。記得2000年冬天的時候,我在安中讀九年級,那時班裏有兩個男生早讀課不來上學,在操場外面的沙灘上玩,被團委鍾書記抓了個正着,然後抓回來站在教學樓三樓頂上罰站,大冬天,冒着凜冽的寒風,站了大半個小時。從那時起,全校肅然,再也沒有同學敢在校外閒逛遊玩;學生遠遠看到鍾書記就像老鼠見到貓一樣,遵規守矩,不敢逾越半分。

而現在,感覺個別行政和班主任的角色對換了,行政做紅臉,對違規的學生和顏悦色,缺乏威攝力;而班主任做白臉,直接面對學生,嚴格要求,產生矛盾。個人認為,應該反過來,學校行政人員應該充當白臉,是學校規章制度的象徵,對學生要嚴格要求,不和稀泥,學生就算有意見也不會有直接的矛盾。而班主任,因為每天都要面對學生,如果因為懲戒而讓學生有意見了,那麼學生就有可能消極對待班主任所教學科,甚至和班主任對着幹之類的。所以班主任要對學生温親教育為主,而學校行政領導則要樹立規則的威嚴!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教育的改革還在路上,唯有精誠擔當徐圖之。我也期望有那麼一天:師生和諧,無需教鞭!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1000字篇三

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規則》)。《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更好地推動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同時,根據程度輕重,《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一般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輕微的學生,包括點名批評、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增加額外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課後教導等;較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包括德育工作負責人訓導、承擔校內公共服務、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和行為規則教育、被暫停或者限制參加遊覽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嚴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國小高年級、國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包括停課停學、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

《規則》強調,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劃定教師行為紅線,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方便各方監督。同時,《規則》也強調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規則》還明確了教育懲戒的相關救濟程序,並鼓勵充分發揮家長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規則》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下一步,教育部將積極指導推動各地、各校貫徹落實《規定》,依據《規則》健全教育懲戒的實施、監管和救濟機制,讓學校、教師會用、敢用、慎用教育懲戒,讓家長、社會理解、支持、配合學校、教師教育和管理,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體會11

近期國家教育部制定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理念,以及國家對教育懲戒問題的高度關注和對祖國下一代的精心呵護,也是國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實施教育改革的新舉措。

通過認真學習《規則》相關條款內容,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的一種具體方式,也是其履行義務的充分體現。懲戒不是目的,本着教書育人的大原則,要使學生認識和改正錯誤。

我們作為學生家長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學校、教師教育和管理,對規範內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沒有異議。在《規則》規定和授權範圍內,充分徵求家長意見,配合制定適合學生髮展教育規律的.班規或班級公約,明確教育懲治範圍和分類,做到客觀公正、合法合規,使教師教育懲戒學生有章可循,並對家長和學生公開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決了老師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學生這一突出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配合學校、老師開展相關工作,為更好的實施相關規則做好心理準備,共同努力創造和諧、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態。

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裏,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説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於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麼,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為自己壯膽。

每一位教師也是某個孩子的家長,希望家長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個個小幼苗澆灌、培育成參天大樹的過程。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好的教育方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持久深遠的。以百年樹人之心培育學生,雖然路程曲折漫長,但從細微處入手,從小小的班級開始,適當施懲戒,獎罰並行,終會成就參天的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