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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也要違約金?

欄目: 職場百科 / 發佈於: / 人氣:2.66W

試用期辭職也要違約金?

試用期辭職需要償付違約金嗎?我今天拿着合同去勞動局,那裏的人説如果我辭職,要付違約金的。

試用期辭職也要違約金?

是不是不管合同怎麼定,在試用期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

你可以在試用期內辭職且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工作的期限。在這個期限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互相瞭解對方的情況,從而決定是否要選擇對方。《勞動法》設立試用期的目標,就是給用工雙方進一步的'“選擇權”。

《勞動法》第32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同意。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一項重要權利,即所謂的“單方解除權”。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只有在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我們國家很多省市對於違約金的設立有很大的限制。如上海、江蘇等地都規定,只有存在少數的情況,如出資培訓、商業祕密等才能設立違約金。因此有時即使合同有違約金的約定,也不一定有效。所以勞動局的接待同志籠統地回答要支付違約金,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