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不簽訂合同,説好的`五險一金打水漂不購買。關於試用期不提前三天不發工資,合同一年內辭職無正當理由要賠償招聘費用和培訓費用等的。主要是想拿回試用期工資。證據有的是:交接清單快遞清單送貨出貨清單無合同協議錄用書可否?此外是需要手續費麼?會很麻煩?什麼當面對質的?工資在6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