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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演講

欄目: 演講與口才 / 發佈於: / 人氣:1.53W

正確認識演講,必須道德確立正確的演講觀。唯有正確的演講觀,才能透過演講的現象,認清演講區別於它種口語形式的本質屬性,才能恰當而準確地掌握住其內部規律和特點,以便駕馭它,發揮其最大的社會效益和作用。也正是基於這個目的,一些演講學的研究者和演講家,都根據自身對於演講這一現象的認識一理解,下着不同的定義,以企揭示出演講的本質。

正確認識演講

這一探討,無疑對於演講學的研究,是有其積極意義的,是值得肯定的。但由於過去對演講學的研究不夠深入,再加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理解的不同,因而説法不一。從三十年代以來,直到近年也有些着作,都在下着這樣或那樣的定義,但總是不夠全面,因而也就難以揭示出本質。究竟什麼是演講,也就是演講的本質到底是什麼?這確實是目前急需回答的問題。因為定義揭示着事物的本質,只有正確地回答了什麼是演講,才有可能掌握其內部規律和特點、以發揮演講最神聖的社會作用。列寧曾指出:“物質的抽象,自然規律的抽象,價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話,一切科學的(正確的、鄭重的、非瞎説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確、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

揭示演講的本質,使其符合“科學的抽象”,需要從演講這一現象入手,抓住其最普通、最基本的東西。演講是人類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具有綜合性、直觀性、現實性和藝術性,是它的主要特徵。作為整個的演講活動,索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演講者(主體),聽眾(客體),溝通主客體的信息,及主、客體同處一起的時境(時間環境)。這四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説,離開任何一個條件,都構不成演講活動。但是僅僅具備這四個條件,這不足以揭示出演講的本質屬性。因為,任何一種帶有藝術性的`活動,都有其自己獨特的物質傳達手段,形成了自己特殊的規律,揭示着自身活動的本質特點。演講活動自然也不例外,演講者要想發表自己的意見,陳述自己的觀點和主張,從而達到影響、説服、感染他人的目的,就必須通過與其內容相一致的傳達手段。作為演講的傳達手段主要有:有聲語言、態勢語言和主體形象。

一、有聲語言(講),是演講活動最主要的物質表達手段,是信息傳遞的主要載體。它是由語言和聲音兩種要素構成的。它以流動的聲音運載着思想和情感,直接訴諸聽眾的聽覺器官,產生效應。我們對有聲語言的要求,則是吐字清楚、準確,聲音清亮圓潤、甜美,語氣、語調、聲音、節奏富於變化,要注意形式美和聲音美。它具有時間藝術的某些特點,是聽眾聽覺接受對象和欣賞對象。

二、態勢語言(演),就是演講者的姿態、動作、手勢、表情等,它是流動着行體動作,輔助有聲語言運載着思想和感情,訴諸聽眾的視覺器官,產生效應。由於它是流動的,因此,它存在於一瞬間,轉眼即逝,這就要求它準確、鮮明、自然、協調和優美,要有表現力和説服力。這樣,才能在具備“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的聽眾心理引起美感,並得到啟示。它具有空間藝術的某些特點,是聽眾視覺接受對象和欣賞對象。然而,態勢語言雖然加強着有聲語言的感染力和表現力,彌補着有聲語言的不足,但如果它離開了有聲語言,它就沒有直接地、獨立地表達思想情感意義了。這裏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有聲語言也好,態勢語言也好,它們既不同於其它現實中的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因為它們都帶有一定的藝術性;也不同於舞台藝術中的有聲語言和態勢語文,因為它們不是純藝術。

三、主體形象。演講者是以其自身出現在聽眾面前進行演講的。這樣,它就必然以整體形象,包括體形、容貌、衣冠、髮型、舉止神態等直接訴諸聽眾的視覺器官。而整個主體形象的美與醜、好與差,在一般情況下,不僅直接影響着演講者思想感情的傳達,而且也直接影響着聽眾的心理情緒和靈感享受。這就要求演講者在自然美的基礎上,要有一定的裝飾美。而這裝飾美,是以演講本人為依託的現實的裝飾美,這決不同於舞台藝術的性格化和藝術化的裝飾美。

而這就要求在符合演講思想情感的前提下,注意裝飾的樸素、自然、輕便、得體,注意舉止、神態、風度的瀟灑、大方、優雅,只有這樣,才有利於思想感情的傳達,有利於取得演講的良好效果。演講就是靠着這些物質手段,組成了一個綜合的、統一的完整的傳達系統,達到演講的目的。在這綜合的傳達系統中,缺少任何一個因素也構不成演講活動。如果只有“講”而沒有“演”(包括主體形象),只作用於聽眾的聽覺器官而不作用於聽眾的視覺器官,就會缺少感人、動人的主體形象及表演活動——即缺少實體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機旁聽廣播一樣。如果只有“演”而沒有“講”,只作用於聽眾的視覺器官,而有作用於聽眾的聽覺器官,就猶如在聾啞學校看着聾啞的手勢一樣,總是令人難以理解。

所以,“講”與“演”這兩個演講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諧的、有機的統一在一起,才能構成完整的演講傳達手段,並圓滿地完成演講的任務。然而,“演”與“講”在演講實踐活動中,在傳遞信息的時候,並不是平分秋色,各佔一半。二者雖然需要和諧統一,但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統一。而是以“講”為主,以“演”為輔,互相義織、互相滲透、互相促進的統一。在這裏“講”則是起主導作用,起決定因素的。而“演”則必須建立在“講”的基礎上,否則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如果平分秋色或顛倒了這一關係,也就不稱為演講了。所以,只有既“講”且“演”,以“講”為主,以“演”為輔,既是聽覺的,又是視覺的,兼有時間性和空間性藝術特點的綜合的現實活動,才是演講的本質屬性,是區別於其它現實口語表達形式和藝術口語表達形式的關鍵所在。可是,在我們現實的活動中,由於人們忽視了演講的本質屬性,經常出現兩種錯誤的傾向:

一、不講藝術的傾向。長期以來,由於不注重演講藝術的研究,見到的多是嚴肅的、呆板的、沒有説服力的報告,一些演講者只重視其實用性,而忽視了它的藝術性,由於缺乏藝術性,結果實用性也被減弱了。更為嚴重的是,除了看他在那站到講台上而外,既聽不到動聽的抑揚頓挫的語調,也見不到豐富多變的表達手段,更看不到優美動人的手勢,只是講完的時候,雙手一舉而了事。顯而易見,這種演講它是收不到預期的效果的。強調以“演”為輔,決不是不要“演”。“演”能與“講”配合好這就是藝術所在。

二、追求表演化的傾向。有的演講者在講台上往往追求相聲、評書、以及朗誦等演講員的表演藝術。認識不到演講是一種現實活動,忘記了它的實用性,沒有區別演講藝術與表演藝術的本質不同。結果破壞了演講應有的真袢及其嚴肅性。.綜上所述,與所議對演講的定義可以做如下表述:演講者在特定的時境中,藉助有聲語言(為主)和態勢語言(為輔)的藝術手段,針對社會和未來,面對廣大聽眾發表意見、抒發情感,從而達到感召聽眾並促使其行動的一種現實的信息交流活動。

這就是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