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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探析論文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85W

摘 要: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沒有形成統一的模式,有的採用3+2模式,有采用4+1模式,這兩中模式存在的共同問題是:實訓開展少,真正的工學交替沒有運行起來,導致對學生的職業技能訓練不足,職業素養不夠。在構建新的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中都應打通五年的學習與訓練,加強實習實訓的開展,強化學生職業技能的培養,採用5122模式是一種比較合理的人才培養模式。

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探析論文

關鍵詞:法律文祕五年制 人才培養模式 5122模式探索

前言

五年制高職教育是我國一種比較年輕的學制,其開辦目的在於探索適合以國中畢業生為起點的專業技能培訓和人才培養模式,將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有機銜接起來,對學生的培養進行整體設計,使學生具備從事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綜合職業能力,為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等第一線崗位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不同的行業企業,不同的崗位特性,決定着不同的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因此根據專業就業崗位的不同,適合本專業的人才培養模式尤為重

要。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法律文祕專業定位於面向法院等司法機關,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司法文祕溝通協調能力,具備較強法律適用能力、庭審速錄能力和司法祕書實務能力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學生就業崗位羣主要是北京市各級法院、檢察院書記員和文祕以及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文祕。目前,在人才培養方面有三年制和五年制兩種形式。三年制主要招收高中畢業生及部分中職和職高畢業生;五年制主要招收國中畢業生,進行文化基礎課和通識課程的學習,再進行專業課的學習及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的培養。該專業三年制的人才培養經過十多年的探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有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為北京市各級人民法院和深圳、成都等地法院培養了眾多書記員人才,有力地配合和推動了北京市法院系統書記員單獨序列管理改革的進行。但該專業五年制人才培養舉辦時間不長,特別是對五年制人才培養的規律、培養模式研究不夠,因而該專業五年制人才培養的效果與三年制比存在較大差距。本文試就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在人才培養過程中所採用模式的利弊進行分析,探索適合法律文祕五年制的人才培養模式,為文科類,特別是政法類五年制專業的`人才培養提供借鑑。

一、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問題分析

目前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有不同種形式,第一種是與中職學校合作的形式,如與北京市電氣工程學校合作, 採用的是3+2模式,即前三年在中職學校完成通識教育和部分專業課、專業技能課的學習,第四、五年到學院本部完成大專階段的學習與技能訓練。與北京實美學校及財會學校的合作大體上相同,也是採用3+2模式,即前三年的學習由合作學校派老師完成中職階段的文化基礎課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後兩年由學院負責管理學生、專業課的學習、職業技能的訓練及職業素養的養成等。略有所不同的地方是,學院租用合作學校的房子,學生在大專階段的學習不用到學院本部來完成。我們合作學校都是國家級或市級示範中職學校,具有優秀的師資隊伍的教育教學資源。我們這種3+2培養模式正是利用了合作學校優良的師資和資源開展中職階段教育教學,同時還可將部分專業課下沉到中職階段,有利於學生提早認識專業,有利於學生對部分專業課的學習和職業技能的訓練。但這種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部分專業課下沉對學生的理解存在極大的挑戰,導致學生對部分專業課的學習效果不理想;更主要的弊端在於3+2的分段導致五年貫通不夠,合作學校之間溝通協調不暢,對學生職業技能訓練和職業素養的養成不利。

第二種是五年一貫制(4+1模式),在學院南校區舉辦法律文祕五年制,他們招收的2005、2006級五年制學生在南校區完成了整個中職和高職階段的理論學習和職業技能訓練,2007級學生由於校區搬遷,才安排到本部完成大專段的學習與訓練;08級採用折中方式,在中職階段的教學與學生管理都由南校區負責,在大專階段,學生依然在南校區學習與訓練,但需本部制定教學計劃和派相應老師上課。這種五年一貫制採用4+1的人才培養模式,即在學校學習4 年的專業理論知識後,在第5 年到相應的行業、法院等單位崗位上去頂崗實習,是課堂教學在行業、崗位的一種延伸,也是所學專業知識在實踐的一種應用,對學生提前適應社會工作環境、實踐應用所學專業知識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這種模式存在一個問題:在頂崗實習中發現的問題難以再回到學校進一步解決。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兩種人才模式各有比較突出的利弊;同時在調研中我們還發現這兩種形式都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由於各種原因(如:學生人數多、學生年齡小等),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在人才培養過程中,講授課程多,實習實訓開展少,真正的工學交替沒有運行起來;學生對傳統的教學方法不接受,專業課學習效果不理想,;對專業的認同度也不高,專業技能訓練,特別是速錄技能訓練效果很不理想。

二、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探索

(一)法律文祕五年制專業5122人才培養模式內涵

根據我們對調研獲得第一手資料的研究和思考,我們在構建法律文祕五年制人才培養模式時,無論是採用何種合作形式,都應打通五年的學習與訓練,加強實習實訓的開展,強化學生職業技能的訓練和職業素養的培養,解決以前五年制人才培養中存在的問題。當然在前期的教學中也做了一些嘗試,比如:專業課下沉,即將部分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技能課下沉到中職階段。但做的很不夠,對專業課下沉的效果要進行研究,將適合中職年齡段的專業課下沉;更為重要的是需將專業認知實訓、部分職業技能的仿真訓練等也要下沉到中職階段,總之要打通中高職分段界限 ,可以採用5122模式,即前五個學期,學生完成通識教育及部分專業基礎課和專業技能課的學習與訓練;在第六學期,安排學生到法院、檢察院等單位跟崗見習,跟崗見習的內容主要有:一是進行專業認知的實訓,二是對學生理論學習的鞏固,三是對學生職業素養的初步培養;第七、八學期本院完成大專的學習與專業技能訓練和職業素養培養。通過第六學期跟崗見習,學生了解自己未來的職業情況,也初步知曉自己存在的問題,等第七、八學期再回校學習時,學習的目的與方向更加明確,學習與訓練更有動力,也更有針對性,學習效果也會更好;第九、十學期到法院、檢察院等單位進行頂崗實習,通過前四年的學習與訓練,學生完成了必要理論知識的學習、職業技能的初步訓練和職業素養的初步養成,這時安排學生到法院、檢察院等單位頂崗實習,能夠比較好地適應實習工作環境,在真實的工作環境中完成真實工作任務,感受真實的工作氛圍,能真正達到實習目標,更有針對性地訓練職業技能。等實習結束,他們正式到法院、檢察院等單位工作,就能很好地適應這些崗位工作。這種5122模式的實施能真正達到:課程結束,知識夠用,技能達標,上崗頂用的人才培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