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案例分析題

欄目: 勞動保障 / 發佈於: / 人氣:1.02W

1,嚴某是某市一家外資企業的員工。2006年,由於該企業生產的產品出口數量劇減,企業的資金週轉出現困難,員工的工資無法按月結清。經過企業領導與員工協商,該企業財務部以企業的`名義向嚴某等員工出具欠條。嚴某的欠條上寫着:某外資企業欠嚴某2006年4月份工資及獎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於明年1月還清。2006年4月至12月,嚴某共收到這樣的欠條9張。2006年12月,嚴某等拿着欠條向企業財務部領取現金,可是財務部只付給員工兩個月的工資和獎金。
嚴某等人拿着"巨資欠條"訴諸法院,法院以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為由不予受理。企業領導對嚴某等人説:"按照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只有60天,4至10月的工資已經超過申請仲裁的時效了,你們不要再告了,等公司經營情況好轉就把工資補發給你們。"
間題:請根據最新的相關司法解釋分析嚴某等人是否可以獲得司法救濟。
2,甲女士是一家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全日制職工,2006年1月至2月在家中休生育產假,期間單位未支付任何工資。除此之外,甲女士一直自己出錢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計算最低工資標準時相應地扣除了甲女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甲女士於2006年10月辭職,現欲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為其提供法律意見。
多謝,幫幫忙

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案例分析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