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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從醫療糾紛現象引發加強醫學生法律教育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03W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4)07-219-02

淺談從醫療糾紛現象引發加強醫學生法律教育

近年來, 醫療糾紛增多, 醫患矛盾增加,砸醫院, 毆打醫生現象屢見不鮮。醫學生作為未來的醫務工作者, 在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學習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規避可能的非醫療過錯類的醫療糾紛,已成為當前醫學院校教育中的一項刻不容緩的課題。

一、當前醫療糾紛的現象

目前醫療糾紛現狀可以用數量激增、索賠數額暴漲和性質惡劣來概括。醫療糾紛發生數量急劇上升,據不完全統計僅2013年全年共計發生了7萬件醫療糾紛案件。醫療糾紛索賠數額也呈暴漲趨勢,賠償要價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醫療糾紛的性質也變得相對複雜,社會多元成分的參與,患者家屬到醫院吵鬧、圍攻和毆打醫務人員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二、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分析

現行的醫療衞生體制、法律環境、輿論環境、醫藥產品流通體制、醫院管理、醫務人員以及患者自身等都對醫患關係產生着重要的影響。

(一)社會因素

1.隨着我國社會法制化進程快速發展,全民法律意識普遍提高,自我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因此,在醫療過程中一旦發生病人認為是損害到個人權益的情況時,則產生投訴願望和行為。

2.我國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看病貴、看病難矛盾仍然突出。醫療費用上漲急劇,醫療費用的個人承擔部分也在增加。病人在付出醫療費用的同時,希望能得到較好的醫療服務及理想的治療效果,如果治療的結果超出自己的預期,則導致病人內心難以平衡和接受。

3.某些媒體的炒作。部分媒體片面地理解醫患關係,把醫生和患者人為地劃分成對立面,甚至對個別醫德敗壞的現象暴光炒作有加,造成全社會對醫務人員普遍持懷疑態度,使得患者就醫過程中過於警惕,一旦有不良的治療結果就認為是醫方的原因導致的,加劇了醫患矛盾的激化。

(二)醫院內部因素

1.業務技術水平的侷限。有些醫務人員業務技術水平不熟練,盲目蠻幹,對診療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估計不足,準備不充分。

2.法律意識淡薄。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範,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

3.醫患缺乏溝通。一些醫務人員缺乏與患者溝通,對檢查、診斷、用藥、治療或術前、術中、術後,病情變化等情況不及時和患者或患者家屬溝通,不能全面履行告知義務。

4.醫療文書記錄不完善、不及時。一些醫務人員不能熟練掌握病例書寫規範的要求,在對患者的醫療診斷、用藥、特殊檢查和手術等醫療行為過程中,對病歷書寫不重視存在漏記現象,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就會出現塗改和偽造等現象。

三、醫療糾紛折射出的法律問題

醫療糾紛不斷上演,我們分析背後深層次的原因,不難看出,糾紛的發生有社會的原因,也有醫院內部管理的原因,但是作為民事主體醫方的醫生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是應該關注的問題。醫學院校注重學生的專業課知識和技能的培養,往往忽略了對醫學生的法律知識的教育,導致醫學生走入醫務崗位後缺乏起碼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目前我國現有的醫療行業法律法規較多,按照法律性質,醫療行為屬於民事合同範疇,作為合同的'主體,醫患雙方都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權利和承擔義務。我國《侵權責任法》第55條明確規定了醫方的告知義務。對於告知義務對醫生來説有一明確的義務,這種義務有時可被描述為信任、坦誠、良知當中的一種。但是有些醫護人員不瞭解法律規定,對患者的知情權和同意權認識不夠,在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過程中怠於履行告知義務,一旦出現患者預期之外的結果,就遷怒於醫生,引發糾紛。我國《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嚴格規範了病例文書書寫規範,《侵權責任法》第58條也規定了不規範書寫病例文書的法律後果,但是有些醫護人員沒有充分認識到病例文書的法律證據作用,在書寫病例時,不按照規範書寫。出現糾紛後,對病例進行塗改、補漏,偽造病例,出現這些情況病例文書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大打折扣,影響醫療糾紛的解決。目前為了改善醫患關係,處理好醫療糾紛成,一些地區建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疏導醫患矛盾。醫調委要求調解員不僅要有一定的臨牀經驗還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醫調委解決醫療糾紛需要有法律思維的醫務人員。

諸如此類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直接影響醫務人員日常的醫療行為的合法性,如果醫務人員具備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按照規定進行醫療活動,履行相應義務,勢必會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降低醫方承擔責任的風險。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如果具備法律背景,也會更有利於醫療糾紛矛盾的化解。

四、加強醫學生法律教育的途徑

(一)醫學院校增開相關法律課程,加強法律知識教育

我國現有的相關醫療方面的法律法規有《侵權責任法》,《衞生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等。經過調查目前一些醫學院校開設了《衞生法》,但是課時也不多。大部分醫學院校也開設有一些涉及醫患溝通問題的學科, 如醫學倫理學、醫學法學、醫學心理學等, 但這類學科一般只作為選修課程開設, 學時數很少。其他相關法律課程開設較少,因此建議對在校醫學生增開相關法律課程,比如增開《民法》課程,增強醫學生的法律基礎知識、培養醫學生的法律意識。增開《侵權責任法》課程,讓醫學生熟練掌握醫療責任歸責原則、醫療賠償等方面的法律知識,規避醫療風險,減少醫療糾紛。

(二)提高醫學生的法律意識

在校醫學生不太重視法律課程,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不高,缺乏學習法律法規知識的主動性。醫學生們認為學好專業課程才是主要的,沒有太多必要學習法律知識。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法制制度的發展,法律已經全方面滲入社會生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是普通民眾必備的基本素質之一。只有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才能適應社會的需求。在醫療糾紛高發的當下,作為未來的醫務工作者要認識到醫務行為應該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實施,要做到懂法、用法、守法,加強法制觀念。

(三)提高醫學院校法律教育重視程度

醫學院校普遍重視醫學專業課的教育,對於法律這樣的學科,有些院校不開或開的很少。出現目前狀況的原因一方面是學校重視程度不夠,另一方面是醫學院校法律專業的老師較少,再者就是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不高。學生精力集中在學習專業課方面,忽視了法律知識的學習。因此,醫學生應轉變輕視法制知識的學習態度,加強醫學法制的學習,在用醫學專業知識充實自己的同時,也學會用法律知識來武裝自己,使二者融合貫通,促進自身的全面發展,使自己成為社會需要的合格人才。提高醫學院校重視醫學生的法律知識教育程度,加強法律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舉辦法律講座,普及醫學生法律知識

醫學院校可以為在校的醫學生,邀請校內外法律專業人士,針對當下有代表性的醫療糾紛典型案例,開展講座,剖析糾紛產生的原因和涉及的法律知識,以增強醫學生對法律的認同感,提高醫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緊迫感,同時也為醫學生對醫療糾紛有充分和正確的認識,究其原,探其果,改變醫學生對醫療糾紛的畏懼心理,釋放心理壓力,以致合理規避醫療糾紛的風險,減少糾紛的發生。

醫患矛盾突出,化解矛盾當然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有效辦法的實施,不妨從醫患主體中的醫務人員一方着手。一方面提高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另一方面加強醫務人員的法律知識教育,規避醫療糾紛的產生以及糾紛發生後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的辦法。作為醫學生,加強法律知識教育,適應我國法制社會發展要求,有助於減少醫療糾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改善醫患矛盾,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